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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市级节水型机关建设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8-08-01 标签: 机关建设

各有关市级机关:

节水型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389号)的要求,“十三五”以来,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制订创建标准,落实节水措施,科学开展考评,目前已创建包括人民大厦、市政大厦、世博村路300号、高安路19号等55家市级节水型机关,有效发挥了节水示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对标国家对上海市“水十条”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现就深入推进市级节水型机关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市级机关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抓好落实,保证创建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节水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全市100%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机关。

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依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沪水务〔2017〕1279号)。

三、职责分工

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市级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市水务局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具体承担创建培训、业务指导、考评验收及表彰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级机关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市级节水型机关创建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开展市级节水型机关的创建考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切实提高机关节水管理水平,具体要求包括:完善节水规章制度,明确节水岗位职责,健全节水管理体系,制定节水工作计划,落实各项节水任务;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采用节水技术及设备,积极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单位内部用水集成网络系统建设、微水洗车及河道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等节日契机,营造节水型机关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五、创建程序

相关市级机关通过采取水平衡测试、装表计量、查漏修损、循环用水等措施,开展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对照《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提交自查结果及佐证材料。市供水管理处(市计划用水办公室)按照有关标准对申报机关进行初审,并提出整改意见。申报机关整改完成后,市水务局会同市机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关进行现场考评;考评通过的机关将获得“节水型机关”称号并予以命名表彰。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节水型机关建设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对上海市“水十条”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相关机关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本机关专职人员组织推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创建。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市级机关是节水型机关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采取措施对照标准开展本机关的创建工作。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考评或考核,相关结果将作为本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报市政府和国家相关部委。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创建完成的机关进行定期复评,凡复评合格的予以保留原称号,不合格的将取消称号。

(三)明确目标,科学推进

未完成创建的42家市级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尽快安排经费预算,开展节水型机关申报和创建工作。其中,29家市级机关应当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将自查结果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供水管理处(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节水型机关考评工作;13家市级机关应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将自查结果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供水管理处(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节水型机关考评工作(创建名单详见附件)。

各市级机关要对本系统、本条线市级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积极部署,提早谋划,对照标准,落实措施,积极完成《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389号)中提出的“到2020年,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目标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市级节水型机关创建名单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附件

上海市市级节水型机关创建名单

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创建的市级机关(29家)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上海市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海事法院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档案局
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政协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粮食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上海市新闻出版社
上海市戒毒管理局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上海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创建的市级机关(13家)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共上海市委机要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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