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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7-09-07 标签: 水利

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22日,水利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市场行为赋分工作的通知》(2017年第7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2017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赋分工作。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通知》的要求,上海市水务局将对参与此次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指标进行评价赋分。为使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赋分对象

3年内承担过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评单位)。

二、赋分方法

对参评单位近3年参建与评价类型对应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记录的单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市场行为指标进行赋分,再取所有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参评单位参与评价类型的市场行为最终得分。

三、赋分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赋分工作。

(一)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站)受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1、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咨询类

近3年履行合同指标由项目法人依据参评单位履行合同情况据实赋分;

近3年监督检查指标由市安质监站会同相关部门依据质量安全监督、稽察、检查情况进行赋分。

2、设计、勘察、机械制造类

近3年履行合同指标由项目法人依据参评单位履行合同情况据实赋分;

近3年监督检查(评价)指标由市局建管处会同相关部门依据稽察、检查情况进行赋分,其中“技术审查合格性评价”指标由市局科技委评估中心综合参评单位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的技术审查一次性合格率进行赋分。

(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安质监站)受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由区安质监站受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各区水务局组织对参评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赋分。其中涉及设计、勘测单位“技术审查合格性评价”指标由市局科技委评估中心综合参评单位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的技术审查一次性合格率进行赋分。

(三)最终赋分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依据各赋分单位上报的参评单位各项目得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参评单位参与评价类型的市场行为最终得分,并上报相关评价机构。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评价时间需在9月11日前完成,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信用评价赋分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参评单位需赋分项目,由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统一制表并分派至各赋分单位。

(三)市安质监站受监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应于2017年9月5日前完成赋分,并将相关赋分表格送至市水务安质监站。市安质监站应于2017年9月7日前完成赋分,并将赋分表格(盖章)送至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各区水务局应于2017年9月7日前完成赋分,并将相关赋分表格(盖章)送至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技术审查合格性评价”指标由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统一征求局科技委评估中心意见。

上海市水务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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