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 中商官网
研究报告 产业规划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文库 数据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详情
天津市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发布日期:2015-04-27 标签: 海洋工程装备

天津市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一、产业现状

(一)重点行业领域优势突出

天津是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发源地之一。2013年,全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730亿元,海工装备制造、海洋工程总承包和服务领域位居全国前列。中海油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和模块化钻机建造能力国内领先。海水淡化日产能力占全国的35%。海洋循环经济初见成效,北疆电厂形成了发电-海上淡化-浓海水制盐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聚集了一批高端创新资源

天津是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之一,聚集了国家海洋局海洋技术中心、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中船重工707研究所、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等一批水平研究院所,涉海研究高校10余所。海洋科技人才队伍数量及海洋科技成果位居国内前列,积累了一批重要海洋科技成果,300米水深以内油气田开发装备实现了自主研发,在导航通信自动化、海洋工程船舶探测、海洋环境监测等领域形成了领先优势。

(三)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

借助临海和港口优势,我市聚集了中海油服、博迈科、太重临港重装、鑫正海工等海工装备龙头企业,以及TPCO等配套企业及海洋工程总承包等上下游企业,初步形成了以临港经济区为核心的造修船和海工装备制造基地。东疆港保税区在融资租赁、离岸金融、启运港退税和国际航运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势,为我市海工装备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

四)产业发展空间广阔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保护规模与力度,海洋资源开发装备、监测仪器设备和海洋环保设备等装备需求快速增长。“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启动实施,设立总额400亿美元的“丝路基金”,将对国内临港机械、航道工程装备等相关领域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天津自由贸易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步启动建设,为我市海工装备开拓国际市场、聚集全球创新资源、发展海工装备服务,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

同时,我市海工装备产业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海工装备制造业整体规模还不大,企业数量不多,产业带动作用不强。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缺乏,科研机构创新成果本地转化产业化率低。三是本地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亟需提高,大部件配套明显不足,下游工程总承包发展相对滞后。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海洋经济总体部署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作为全市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任务,坚持企业市场主体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发挥天津港口、区位条件和滨海新区政策优势,以海洋工程成套装备为核心,着力完善配套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不断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加快集聚高端资源,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端发展、创新发展、聚集发展,打造北方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我市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速10%左右。引进和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10家,超亿元企业100家,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标志性产品,初步形成以海工成套装备为核心、基础部件为支撑、工程服务为延伸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海工装备产业发展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聚集区。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推动十大海工装备产业链高端发展,开发系列化“杀手锏”产品,建设一批产业聚集区,打造四大创新和支撑平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海工装备产业。

1.着力推动海工装备产业链高端发展充分发挥我市海岸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和聚集一批海工装备企业,重点发展海洋油气装备、临港机械、海水利用工程装备、海洋仪器设备等十大海洋工程装备,不断提升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和基础部件等本地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加速发展海洋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分包等高附加值海工服务业,推动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有机融合。推动和支持海工装备企业以产品、资本为纽带实施强强联合,重点培育5-6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工程装备企业集团。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龙头、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为支撑,以总承包工程服务企业为统领的海工装备产业链条。

2.着力开发一批海工装备杀手锏产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推动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组建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重点加强海洋油气开发装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港口机械、海洋资源勘探装备、海洋环保装备、水下机器人、海洋仪器设备、近海工程装备、船舶制造和关键基础部件,以及海洋工程服务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加速推动行业领先创新成果在津开展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形成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杀手锏”产品,全面提升我市海工装备市场竞争力。

3.着力建设一批海工装备制造和研发服务基地加快临港经济区海工装备配套能力建设,集成现有资源,全面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修理改装、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打造专业系统和设备的研发制造基地,加快推进基地功能升级。积极引导和推动海工装备制造与物流、咨询、金融等配套服务企业向临港经济区聚集,将临港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载体功能,积极吸引国内外海工装备技术研发、设计咨询等研发服务机构向园区聚集,打造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海工装备研发与转化基地;充分发挥东疆港保税区金融服务机构和业务聚集优势,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借鉴航空融资租赁成功经验,开展以大型海工成套装备为重点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吸引国内外海工金融服务机构聚集,打造东疆海工装备金融服务聚集区。

4.着力打造四大海工装备创新与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海工装备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海洋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和实验室。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海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统筹国内外海工装备创新资源、企业资源,组建天津市海洋工程装备协同创新中心。依托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精细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建立世界领先的海洋质量标准与计量检测平台。加快推动北京大学海工装备研究院、天津大学海洋学院、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等研发机构建设。

建设海工装备物流支撑平台。进一步提升港口、交通及相关涉海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天津港码头、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符合大型海工装备运输需求的各类大型专业化码头。发展海路与铁路、海路与公路多式联运,推进产业区对内对外交通联系。加快聚集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打造我国北方重要的海工装备物流中心。

建设海工装备试验平台。在科学勘测的基础上,选择条件适宜的海域和陆地空间,加快建设和完善供电、通信、交通等基本条件,建立海洋监测探测装备海上和岸边试验场地,提供开放共用的仪器海上测试试验条件。

建设海工装备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建立我市海工装备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融资租赁、设备租赁等服务机构向平台集中,逐步形成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海工装备金融服务中心。

(二)发展重点

围绕打造和提升海工装备产业链发展能级,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成套装备和基础部件,加快发展海洋工程总包和专业化服务。

1.重点发展十大海洋工程装备

海洋油气开采装备。重点发展5000吨级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海上大型钢结构和海洋工程大型模块以及钻井船、物探船、起重铺管船等装备制造,浅海钻井平台实现规模化发展,3000米深海钻井平台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培育形成一流的大型化、深海化、专业化海洋油气装备产业集群。

海上油气储卸装备。重点发展海上油气开采船舶、液化天然气船、海洋建筑工程船、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FDPSO)、自升式生产储卸油平台等特种运输和作业船舶,以及LNG管线等配套设备。

海水综合利用与海洋化工装备。重点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海洋化学资源开发和开采装备,开展海洋波浪能、潮汐能、海流能、温差能等资源开发装备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

临港机械。面向港口建设,重点发展大型起重机、堆料机、客滚连接桥、卸车机、搬运设备等产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研发生产液体输送设备等产品。

海洋环保装备。重点发展海洋污染和生态灾害监测、海洋污染应急处置、船舶及海洋工程污染物在线实时监测控制与净化处理装备等高端产品,形成海洋环保高技术产业。

填海围岛及航道疏浚工程装备。大力发展涉海专用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塔机等填海围岛工程类产品,加快研发水下专用挖掘机等专用工程装备。面向现代航道疏浚工程需求,重点发展大型化、智能化、环保型疏浚装备。

跨海桥梁及海底隧道工程装备。围绕跨海桥梁建设工程,重点研发地质钻探船、海上液压打桩锤、打桩船、大直径自动导向型盾构机、硬岩掘进机等产品。

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装备。重点发展水下生产设备和系统、水下设备安装及维护系统、铺管/铺缆设备、软管、水下机器人等。推动柔性复合管线特别是深水域软管铺设工程技术的发展与实施应用。

海洋监测探测仪器设备。重点发展大型海洋环境监测浮标、海洋台站自动化观测仪器、深海可视抓斗、水下滑翔机、水下机器人、海洋监测无人机、海洋遥感装备等海洋监测设备。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监测探测技术和装备。重点开发深海声通信、释放器、高精度传感器等海洋技术以及业务化海洋观测、监测系统。

海洋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重点发展海工平台升降锁紧系统、深水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单点系泊系统、大功率海洋平台电站、燃气动力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钻井包、大型海洋平台吊机、脐带缆、柔性立管、水下生产设备及系统、水下安装/检测/维护系统、物探设备、测井/录井/固井系统、铺管/铺缆设备、钻/修井设备、防喷漏油装备,加快发展大型船用曲轴、螺旋桨轴锻件,大型轴承圈锻件等大型铸锻件,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石油套管,海洋油气专用钻头等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以及海工装备相关特种设备、系统和应用材料。到2017年,海工装备本地配套能力达到30%以上。

2.全面提升总承包能力和专业化分包能力

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提高海上平台、新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大型海洋钢结构、海洋工程大型模块、海水淡化设备、海水循环冷却及海水脱硫成套设备等大型海洋工程装备的总装集成能力,打造具备总承包能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总装制造企业(集团)。以海洋工程总承包为牵引,带动在工程设计、模块设计制造、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专业化分包商发展,打造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工程服务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海工装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推动海工装备由制造环节向服务环节延伸。

(三)重点项目

2014-2017年,计划组织实施重点项目47项,总投资441.8亿元,预计达产年形成销售收入1000亿元。其中:海工成套装备项目24项,总投资387.3亿元,预计达产年形成销售收入885亿元;配套基础部件项目18项,总投资46亿元,预计达产年形成销售收入105亿元;研发平台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8.5亿元,建成后将带动我市海工装备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统筹中央和我市海洋领域财政资金,创新财政支持模式,建立对海工装备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全链条财政支持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企业确有必要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优先海洋工程装备重点项目在土地和海域使用方面给予扶持,科学规划、提高利用率。

(二)创新投融资政策模式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有效拓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及配套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支持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加快发展。探索建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咨询专家机制,开展风险投资基金的项目评价和风险评估。

(三)加大海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管理、商务、法律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创新企业人才制度和薪酬制度,对有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依托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以及测试认证中心的建设,加强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加强海洋工程学科建设。支持和推动天津职业大学、中德职业学院等高职院校加强海工高技能人才教育与培养,提升海工高技能人才支撑能力。

(四)推动京津冀海工产业协同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海工装备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天津临海优势和制造业优势,优化政策环境、提升配套能力,积极吸引首都涉海领域科研院所、大学和央属企业研发成果在津建设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制造基地,吸引大型企业在津设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和总承包分支机构。充分利用河北省海域和海岸带资源优势,建立临海协作开发机制,打造以滨海新区为核心的渤海湾海工装备产业带。

(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探索多种对外合作模式,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企业联合开展装备的研发和创新,联合建设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总装建造企业、配套企业及设计单位与国外知名设计公司、工程总承包商等积极开展合作,引进国外专业公司或机构,建立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基地,推动提升研发、设计、自主配套以及总承包能力。

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