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586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引导和规范本地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