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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大投资项目编制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08-31 标签: 工业 企业 技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实施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我部将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征集重大投资项目完善项目库,编制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二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境内合法注册并依法开展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申报。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资方向。项目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应《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的领域和重点,通信业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亦可申报。

(二)投资规模。原则上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

(三)实施条件。项目建设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项目为在建、半年内开工、1-2年内开工或2年以上开工,具备必要的前期手续。后三类项目将作为储备项目入库。

(四)融资意向。拟纳入导向计划的项目,应有明确的融资需求,愿意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组织征集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系统(//gtt.miit.gov.cn)自行填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项目组织单位)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信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中央企业子公司项目可通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9月1日—9月16日)。项目建设单位可随时登陆系统填报及修改项目信息。

(二)地方审查(9月17日—9月21日)。地(市、州)级项目组织单位进行项目初审,省级项目组织单位进行项目复审。

(三)审核入库(9月22日—9月28日)。我部组织审核后纳入重大项目库,遴选出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较大、融资需求明确的项目列入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作为组织产融对接、加强支持协调服务的重要基础。

本批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建设单位也可增补新的项目。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情况可对增补项目进行审核(原则上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与地方和央企重大项目库的协同。各项目组织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组织申报本地区(所属企业)重点发展的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信息审核,确保本地区(企业)重点项目,尤其是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填报入库。

(二)加强重点领域协调。请项目组织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加强动员协调,组织重点企业填报。

(三)加强项目跟踪调度。本次申报不设数量限制,项目组织单位要加强项目审查及所报项目跟踪调度,指导企业及时更新项目信息。原则上重大项目库中的项目应每3个月调度更新信息,超过4个月未更新调度信息的项目将退出项目库。

(四)加强工作协同联动。我部将加强与各级项目组织单位、项目填报企业、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在项目遴选、管理调度、产融对接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项目质量,推进成果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纳入重大项目库的部分项目重点调度、推动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征集网上填报说明

2.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05010-68205132;技术支持010-8855891813910835170)


附件1

项目征集网上填报说明

一、征集时间

网上填报: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6日

地方审查: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

二、填报要求

(一)省(市、区、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填报要求

1、请省(市、区、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在人员管理中查找地(市、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账号,并将账号及相关要求通知下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请地(市、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组织企业在线填报。

3、企业通过在线填报网址(//gtt.miit.gov.cn)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经地(市、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填补项目信息。

4、地(市、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初审。

5、省(市、区、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项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项目直接上报我部审核。

(二)中央企业填报要求

1、请各中央企业子公司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填报相关信息,由中央企业审批通过子公司账号后,填报相关信息。

2、各中央企业子公司完成项目填报后,可选择上报中央企业或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中央企业审核子公司项目后上报我部。

三、其他说明

(一)已经在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可使用原登录名及密码。

(二)系统使用说明请参见//gtt.miit.gov.cn通知公告栏。

附件2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信息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及股东结构
联系人 (企业财务负责人以上级别领导) 联系电话
企业总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情况 (市场占有率可填写细分行业内所占百分比或排名,占有率不占优的此项可不填写)
产业链信息(可填写多个) 核心上游客户
核心下游客户
所有制形式 企业信用等级 (注明评级时点和评级机构)
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填写)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实缴税金(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016年
2017年
企业技术水平
当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年底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年底企业职工总数 年底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2016年
2017年
企业上市情况 (选填:已在XX板上市、已通过证监会审查将在XX板上市、正在申报XX板上市、近期无上市计划等)
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实验室等建设情况 (填写企业已通过认定的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或实验室,其中,“两站三中心”是指: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
近两年获得工业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专项资金支持情况
核心竞争力或竞争优势说明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中的具体领域和方向,说明特长或优势,如: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品牌价值及竞争力等)
在建或者近期拟实施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XX省XX市XX区/县)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具体说明用地及建设厂房情况、购置的主要设备、预期产能以及销售目标市场定位)
对应《指南》方向 (对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选择具体领域、行业)
总投资(万元) 其中:自筹资本金(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设备投资(万元)
建设年限 (XX年-XX年) (计划)开工时间 (XX年XX月)
预计投资回收期
项目核准/备案文号 环评审批文号
规划许可证文号 土地审批文号或土地使用证号
达产后预计项目年销售收入(万元) 达产后预计项目利润(万元)
项目关键指标 (填写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或性能优势)
项目预期成效 (说明项目实施成效,如:提升智能化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产业链上下整合、带动行业发展等,请尽量提供量化参数)
融资需求
融资额度需求
融资模式(可多选) □银行信贷 □企业发债 □权益融资 □其他________(填写具体模式)
融资期限 □一年内 □一至三年内 □三至五年 □五年及以上________
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全程担保、股东保证、在建工程抵押、收费权质押、企业股权质押、机器设备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第三方担保)
目前对接融资机构 情况 □在谈 □已签订融资合同 □银行已出具融资意向函 □未接触
备注 (企业对融资需求的补充说明)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获得部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另行填写)
更新时间 (截至XX年XX月) 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万元)
本年度已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进展情况
存在的问题
项目竣工情况(竣工后填)
项目竣工时间 (XX年XX月)
完成总投资(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项目实现成效
产融对接情况
更新时间 (截至XX年XX月) 对接情况
授信额度(万元) 发放贷款(万元)
股权融资(万元) 其他产融合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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