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监管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我部起草了《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jtbtfc@mo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0月26日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但是,仅在内河水域载运B组以外的固体散装货物的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载运B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