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发布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交通运输部对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第45号)进行修改,删除第五条“优先受理具有国际船级社协会正式会员船级的船舶”的规定。现予重新发布。
交通运输部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