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
为指导和规范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开展节能环保监测工作,确保试点创建有序开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2015〕82号)要求,研究编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监测手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试点监测工作。
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监测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