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大型取用水户:
根据《上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沪府办〔2016〕72号),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特大型取水户“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考核分解表及工作评分细则表,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考核分解表(特大型取用水户)
2.2018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评分细则表(特大型取用水户)
上海市水务局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2018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考核分解表(特大型取用水户)
考核项目 | 1用水总量控制 | 2用水效率控制 | |
1.1用水总量 | 2.2管网漏损率(或单位产品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序号 | 考核对象 | 万m3 | |
B1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266160 | 管网漏损率:11.33% |
B2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27280 | 单位发电水耗:0.62m3/MW?h;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B3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97640 | 单位发电水耗:0.63m3/MW?h;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B4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251820 | 单位发电水耗(循环冷却机组):2.3m3/MW?h(吴泾二发电);单位发电水耗(直流冷却机组):0.42m3/MW?h(外高桥二发电、外高桥三发电);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B5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 20900 | 吨油水耗:0.53m3/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B6 | 上海宝武集团(宝钢集团公司) | 120640 | 吨钢水耗:4.14m3/吨(宝钢股份);吨材水耗:6.03m3/吨(宝钢特钢);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B7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0600 | 吨油水耗:0.57m3/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B8 |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 10300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 |
说明:指标统计请见《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监测和统计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6〕1375号)。
附件2
2018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评分细则表(特大型取用水户)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1 | 用水总量控制(30) | 年度取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编制情况 | 9 | 下属取水企业实际完成2017年度取水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取水计划的数量/应完成的数量*9分。 |
2 |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及其校验情况 | 7 | 1)(已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口数量/全部取水口数量)*3.5分;2)(已完成校验计量设施数量/已安装计量设施数量)*3.5分。 | |
3 |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 | 7 | 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得7分;有正当理由并获准欠缴或迟缴的,得4分;无正当理由发生欠缴或迟缴行为的,得0分。 | |
4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或者续证评估情况 | 7 | 1)(2018年度实际完成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数量/应完成数量)*3.5分;2018年度无新、改、扩建项目(取水)的,直接得3.5分。注:应完成数量为:一般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取水)数量以工可批复或备案的数量为准。2)2018年度许可证到期,按规定需办理续证的,按期办理得3.5分;若无2018年度许可证到期的,直接得3.5分。 |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5 | 用水效率控制(29) | 计划用水管理和企业用水水平情况 | 9 | 1)所有行业企业进行计划用水管理,企业内部设置用水管理的,得3分;2)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用水管理制度的,得3分;3)重点工业行业的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取用水量指标,达到工信部等部门颁发的《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中的行业“平均值”的,得2分,达到行业“先进值”的,得3分。其它行业的企业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取用水量指标,达到国家和上海市用水定额标准的,得2分;达到国际先进或同行先进水平的,得3分。 |
6 | 定期水平衡测试工作情况 | 6 | (日取水量1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户(公共供水企业除外),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应进行1次水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和整改情况应当自测试整改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实际备案数/应备案数)*6分。 | |
7 | 节水技改情况 | 7 | 近3年开展相关节水技术改造工作的,得7分。 | |
8 | 推进雨水、海水和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情况 | 7 | 1)临海取水户开展雨水、海水和中水等开发利用工作的,分别得3分、2分和2分;2)非临海取水户开展雨水、中水等开发利用工作的,分别得4分、3分。 |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9 | 限制纳污控制(23) | 废污水处理设施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 | 7 | 以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对各企业入河排污口和企业纳管监测井的监测结果为依据,(达标数/排放口监测数)*7分。 |
10 | 水污染物减排情况 | 9 | 按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得9分。 | |
11 |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防控情况 | 7 | 1)有相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得3分;2)2018年度内未发生由取水户造成的水污染事件的,得4分。 | |
12 |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18) | 取用水和排水设施实时监控建设情况 | 9 | 1)(已完成实时监控的取水口数量/纳入监控计划的取水口数量)*5分。2)(已完成实时监控的排水设施数量/纳入监控计划的排水设施数量)*4分。 |
13 |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督情况 | 9 | 积极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严格守法,无违法行为,得9分;有涉及水资源的行政处罚的、涉水案件立案的、涉水群众投诉、涉水污染事件的,每件扣3分,扣完为止。 | |
小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