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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16 标签: 公共卫生

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工作,部署落实2018年各项任务和要求,经征询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与推进建设“健康上海2030”的开局之年。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贯彻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决策部署,围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作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效率,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健康。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夯实公共卫生工作基础

1.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各区组织制订区域健康建设规划。完成第四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结、评估和验收;编制第五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建设,推进落实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要求,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与管理、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体系与标准。聚焦有效应对新发、输入、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强化“平战结合”机制,优化市、区两级重点传染病诊治网络布局,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教委、市交通委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规范实施健康服务与管理。有序落实本市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继续规范社区各项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继续组织实施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项目。聚焦“全程服务与管理”,结合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制度及长期护理保险等改革举措,深化慢性病、结核病等“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与服务模式,提高患者诊治/救治质量,提高全程健康服务管理效率与效果。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推进公共卫生城乡一体化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卫生工作。贯彻落实《本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做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开展新农合跨省结算定点医院扩大覆盖面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教委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4.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建设等工作。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力度。强化各专业委员会建设,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做实“联防联控”“联处联报”,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继续发挥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和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各区政府、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5.巩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巩固卫生计生、教育、农业、林业、商业、旅游、食品药品监管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协同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应对处置,重点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寨卡病毒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对口岸、学校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场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建立完善江浙沪甬重大传染病跨地区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及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八省(市、区)联防联控交流。

(市卫生计生委和各区政府负责,市教委、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海关、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爱卫办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6.加强传染病依法防控管理。贯彻实施《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建立传染病流行病学责任调查员制度。强化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巩固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完成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强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指导与管理。将水痘疫苗纳入本市免疫规划。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处置,落实保险保障机制。贯彻实施结核病防治、病毒性肝炎防治等“十三五”规划。组织修订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规范和结核病治疗减免政策。深化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服务与管理模式,健全和优化分级诊疗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对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控。

(市卫生计生委和各区政府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7.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落实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加强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以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为抓手,以核心能力建设标准为标尺,继续推进本市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完成重要会议、重大赛事活动的医疗保障任务。加强紧缺药品和应急物资日常监测,建立快速反应应急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和联防联动机制,保障供水安全;深入推进河长制、城乡中小河道水环境治理。

(市卫生计生委和各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8.加强食品安全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等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在本市餐饮行业部署全面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餐饮服务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餐饮服务者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改进监管方式与手段,提升餐饮监管效率。继续加强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拓宽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适时发布食物安全预警公告和消费提示继续完善本市食物中毒应急调查处置协作机制,建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体系。探索“采、检、研”分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模式创新,加强质控督导,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有序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制定本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区政府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农委、市教委、市公安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旅游局配合)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

9.持续深化“母婴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实施《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上海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推进实施市级妇产科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和综合医院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项目,2018年实现全市新增儿科床位400张,深化儿科医联体有效运行。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以生育全过程管理为重点,加强孕产妇医疗保健相关伦理建设。强化孕情排摸,完善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和报告;巩固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加强会诊抢救中心建设。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继续推进实施“区域划分、梯度服务、有序转诊”的产科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分级分类和精细化服务。持续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围绕生命全程保健为重点的示范性、指导性服务。探索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龄和更年期人群生殖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继续依法依规做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落实出生性别比综合整治和严查“两非”行为。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0.有效开展儿童健康服务管理与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加强0-6岁儿童系统化、属地化和规范化管理,强化社区儿童保健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督导。全面推广儿童早期生长发育综合评价标准和体系,开展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继续推进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进一步完善0-6岁儿童从残疾筛查到教育康复的全程化管理服务机制,深化开展特殊儿童入园、入学前综合评估。不断完善融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诊治等为一体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与管理。强化产前筛查和诊断规范化管理,确保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干预服务网络顺畅运转。有序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推进儿童运动障碍筛查项目。推进罕见病诊治中心和罕见病专科门诊建设。促进出生缺陷领域技术创新和适宜技术推广。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残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不断深化慢病综合防治工作

11.继续深化“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本市预防与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复审工作,推进委市合作共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市建设。继续巩固深化脑卒中/糖尿病预防和救治/诊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脑卒中和糖尿病市、区级救治/诊治中心建设,完善市-区-社区转/会诊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机制。加快推进“上海市健康云”平台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全面实施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及心脑血管急性事件和肿瘤登记报告办法,持续拓展本市慢病全程防治服务和健康管理内涵,提高服务与管理效率。探索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相关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负责,市财政局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2.推进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与政策,推动健康策略融入部门公共政策。以市民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为抓手,推进试点建设10个社区体医建联站。开展慢性病及其危害因素监测和环境相关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开展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和干预。开展基于居民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的人群健康干预。继续推广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深化监测数据分析和应用。继续开展气象对健康影响的机制研究,加强部门合作,共同应对高温、寒潮、重度污染等极端天气对健康危害。实施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等环境卫生监测项目。持续开展闵行、松江和浦东地区健康气象预报服务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科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和各区政府负责,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3.持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深化“医教结合”工作内涵,推进加强学生常见病、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干预和管理。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信息交换制度,巩固传染病疫情“联处联报”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完善本市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与管理办法,研究制订结核病高流行地区来沪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策略,落实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健康干预项目,推广应用青少年身体活动指南,加强学校营养午餐和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和口腔病干预。

(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区政府负责,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4.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启动实施第六轮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重点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继续开展“三减三健、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和道路交通安全”等行动。继续实施健康知识读本和支持工具面向全市常住家庭发放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市健康促进场所(社区、学校、医院、企业、机关等)建设评估标准,结合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等工作,推进健康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健康教育标准化咨询点建设。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推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多元化规范发展。推进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整合、能力建设和效果评估。加强医学健康科普资料库和专家库建设,推进科普资料的精准化、定制化分类与开发。继续开展控烟宣传和行为干预,加强无烟理念的社会倡导,加大无烟示范场所创建力度,巩固上海控烟修法成果。

(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精神文明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及各区政府负责,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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