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为落实《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关于印发<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和<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有关会议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报国家海洋局审查并获批复,现将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中心,请你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海洋局有关技术规程,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审定稿)
上海市海洋局
2016年7月29日
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
(审定稿)
上海市海洋局
二○一六年七月
目录
1、工作目标及内容...1
1.1工作背景及目标...1
1.2工作范围及内容...1
1.3工作原则...6
1.4工作依据...6
2、调查组织方式...7
2.1调查组织机构...7
2.2数据收集方案...8
2.3现场调查组织方案...9
3、技术路线...10
3.1总体技术路线...10
3.2技术要求...11
3.3资料收集及预处理...12
3.4承灾体调查...14
3.5资料整编及现状分析...22
3.6成果编制...23
4、质量控制措施...24
4.1质量控制组织方式...24
4.2进度质量控制方式...26
4.3成果质量控制方式...27
5、进度安排...27
6、责任分工...27
7、预期成果及验收归档...28
7.1预期成果...28
7.2考核指标...29
7.3成果验收...29
7.4成果归档...30
8、保障措施...31
8.1组织保障...31
8.2人员技术保障...32
8.3设备保障...32
8.4安全保障...32
8.5管理制度保障...33
9、经费预算...33
1、工作目标及内容
1.1工作背景及目标
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赤潮、绿潮、海平面变化、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咸潮入侵等。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沿江、沿海经济开发带的交汇处,是较为典型的河口海岸城市,来自海洋的直接灾害威胁是强风暴潮、灾害性巨浪和海平面上升。因此需要全面、系统收集上海市沿海海洋灾害主要承灾体现状和历史海洋灾害影响情况资料,完善各类承灾体的基础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
为更妥善的开展上海市海洋灾害调查工作,掌握上海沿海区域海洋灾害承灾体的分布状况,根据国家海洋局“省级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要求,依据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下发的《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及《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技术规程》,制定此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调查摸清海洋灾害承灾体底数,构建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集系统,为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灾情评估等灾害应对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1.2工作范围及内容
1.2.1工作范围
具体调查范围:向陆10公里,向海12海里(我国领海基线起12海里,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范围)。在此范围内对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开展资料收集和调查。如有所确定的调查范围没有完全覆盖村或社区的行政区域,则该村或社区的调查范围向外扩展直至完全覆盖。
对于避灾点,上海市调查范围为沿海区、县的行政范围。具体陆域、海域范围详见图1.2-1、图1.2-2:
图1.2-1陆域调查范围图
图1.2-2海域调查范围图
陆域涉及行政区(县)和每个区(县)包含乡镇见下表1.2-1:
表1.2-1陆域涉及行政区(县)、乡镇
行政区 | 镇 | 行政区 | 镇 | ||
浦东新区(13个镇) | 高桥镇 | 宝山区(5个镇) | 罗泾镇 | ||
高行镇 | 罗店镇 | ||||
高东镇 | 月浦镇 | ||||
曹路镇 | 杨行镇 | ||||
金桥镇 | 淞南镇 | ||||
唐镇 | 奉贤区(5个镇) | 四团镇 | |||
合庆镇 | 奉城镇 | ||||
川沙新镇 | 海湾镇 | ||||
祝桥镇 | 拓林镇 | ||||
老港镇 | 青村镇 | ||||
书院镇 | 金山区(3个镇) | 漕泾镇 | |||
泥城镇 | 山阳镇 | ||||
南汇新城镇 | 金山卫镇 | ||||
崇明县(18个镇) | 城桥镇 | 建设镇 | 新海镇 | ||
中兴镇 | 陈家镇 | 新河镇 | |||
向化镇 | 港西镇 | 长兴镇 | |||
堡镇 | 三星镇 | 东平镇 | |||
港沿镇 | 庙镇 | 新村乡 | |||
竖新镇 | 绿华镇 | 横沙乡 |
1.2.2工作内容
本任务以资料收集、遥感信息提取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承灾体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承灾体调查和成果编制。
(1)利用相关部门协调共享、现有数据收集整理及遥感信息提取等工作方式,收集调查范围内海洋灾害主要承灾体信息;
(2)对数据缺失、信息不满足填表要求或与遥感影像资料有明显位置差异的承灾体开展现场补充调查;
(3)对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区域进行抽样核查;
(4)成果编制
对调查数据进行整合,建立数据表及空间数据集,提取元数据;制作各类承灾体的专题图件;编制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报告。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归档。
1.2.3调查对象
本次承灾体调查共21类,见表1.2-2。
表1.2-2承灾体调查对象
序号 | 承灾体调查对象具体指标 | 类别 | |||
1.海堤 | 1.1海堤名称 | 1.7筑堤材料 | 1.13起点及终点坐标 | 堤防工程 | |
1.2海堤类型 | 1.8护岸形式 | 1.14点位编号 | |||
1.3海堤长度 | 1.9设计防护标准 | 1.15点位经度 | |||
1.4堤顶高程 | 1.10设计高潮位 | 1.16点位纬度 | |||
1.5挡浪墙高程 | 1.11建成时间 | 1.17点位堤顶高程 | |||
1.6海堤宽度 | 1.12地理位置 | 1.18点位防浪墙顶高程 | |||
2.泄洪闸、潮(水)闸、泵站工程 | 泄洪闸、潮(水)闸 | 2.1名称 | 2.4过闸流量 | 2.7坐标 | |
2.2类型 | 2.5建成时间 | ||||
2.3设计标准 | 2.6地理位置 | ||||
泵站工程 | 2.8泵站名称 | 2.11装机流量 | 2.14建成时间 | ||
2.9类型 | 2.12设计扬程 | 2.15地理位置 | |||
2.10工程等别 | 2.13水泵数量 | 2.16坐标 | |||
3.海水养殖区 | 3.1养殖区名称 | 3.4养殖种类 | 3.7养殖区顶点坐标 | 沿海重点保护目标 | |
3.2养殖区面积 | 3.5年产量 | ||||
3.3养殖方式 | 3.6地理位置 | ||||
4.海洋资源开发区 | 4.1资源开发区名称 | 4.4年产量 | 4.7坐标纬度 | ||
4.2面积 | 4.5地理位置 | 4.8使用期限 | |||
4.3种类 | 4.6坐标经度 | ||||
5.渔港、避风锚地 | 5.1渔港名称 | 5.8护岸长度 | 5.15可锚泊船只的最大吨位 | ||
5.2渔港等级 | 5.9防波堤长度 | 5.16容纳量 | |||
5.3避风等级 | 5.10建成时间 | 5.17水深 | |||
5.4设计容纳量60马力以上 | 5.11地理位置 | 5.18水域面积 | |||
5.5设计容纳量60马力以下 | 5.12坐标经度 | 5.19用途 | |||
5.6码头个数 | 5.13坐标纬度 | 5.20地理位置 | |||
5.7码头长度 | 5.15避风锚地名称 | 5.21顶点坐标 | |||
6.港口码头 | 6.1码头名称 | 6.4泊位个数 | 6.7地理位置 | ||
6.2所属港口/企业 | 6.5船舶通航量 | 6.8坐标经度 | |||
6.3码头类型 | 6.6建设规模 | 6.9坐标纬度 | |||
7.交通设施 | 7.1工程名称 | 7.4总投资 | 7.7地理位置 | ||
7.2工程类别 | 7.5建成时间 | ||||
7.3建设规模 | 7.6高程 | ||||
8.海上运输航道 | 8.1所属港口名称 | 8.5运输类型 | 8.9通航能力 | ||
8.2所在海域 | 8.6航道长度 | 8.10界址点坐标 | |||
8.3航道起点名称 | 8.7设计航程 | ||||
8.4航道终点名称 | 8.8通航频次 | ||||
9.电力设施 | 9.1工程名称 | 9.5面积 | 9.9坐标经度 | ||
9.2设施类型 | 9.6建成时间 | 9.10坐标纬度 | |||
9.3特征指标 | 9.7高程 | ||||
9.4总投资 | 9.8地理位置 | ||||
10.钢铁、石油化工设施 | 10.1工程名称 | 10.5面积 | 10.9坐标经度 | ||
10.2工程类型 | 10.6建成时间 | 10.10坐标纬度 | |||
10.3年生产能力 | 10.7高程 | ||||
10.4总投资 | 10.8地理位置 | ||||
11.危险化学品设施 | 11.1企业名称 | 11.4面积 | 11.7地理位置 | ||
11.2企业类型 | 11.5建成时间 | 11.8坐标经度 | |||
11.3危化品种类及数量 | 11.6高程 | 11.9坐标纬度 | |||
12.物资储备基地 | 12.1工程名称 | 12.5总投资 | 12.9地理位置 | ||
12.2物资类型 | 12.6面积 | 12.10坐标经度 | |||
12.3储量 | 12.7建成时间 | 12.11坐标纬度 | |||
12.4总容量 | 12.8高程 | ||||
13.工业园区 | 13.1名称 | 13.4工业总产值 | 13.7地理位置 | ||
13.2类型 | 13.5面积 | 13.8顶点坐标 | |||
13.3等级 | 13.6建成时间 | ||||
14.旅游娱乐区 | 14.1名称 | 14.4旺季日常游客接待量 | 14.7高程 | ||
14.2娱乐类型 | 14.5面积 | 14.8地理位置 | |||
14.3设计日游客接待量 | 14.6建成时间 | 14.9顶点坐标 | |||
15.自然保护区 | 15.1名称 | 15.3主要保护对象 | 15.5地理位置 | ||
15.2等级 | 15.4面积 | 15.6顶点坐标 | |||
16.修、造船厂 | 16.1工程名称 | 16.4面积 | 16.7坐标经度 | ||
16.2年产值 | 16.5建成时间 | 16.8坐标纬度 | |||
16.3总投资 | 16.6地理位置 | ||||
17.医院 | 17.1名称 | 17.5面积 | 17.9坐标经度 | ||
17.2等级 | 17.6高程 | 17.10坐标纬度 | |||
17.3现有职工数 | 17.7联系电话 | ||||
17.4核定床位数 | 17.8地理位置 | ||||
18.学校、幼儿园 | 18.1名称 | 18.5面积 | 18.9坐标经度 | ||
18.2类别 | 18.6高程 | 18.10坐标纬度 | |||
18.3在校学生人数 | 18.7联系电话 | ||||
18.4现有职工数 | 18.8地理位置 | ||||
19.社会经济状况 | 19.1县区市名称 | 19.5财政收入 | 19.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 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 | |
19.2总人口数 | 19.6工业产值 | 19.10公路里程 | |||
19.3总户数 | 19.7农业产值 | 19.11铁路里程 | |||
19.4地区生产总值 | 19.8固定资产投资额 | ||||
20.人口集聚区 | 20.1村社区名称 | 20.3总户数 | 20.5坐标经度 | ||
20.2总人口数 | 20.4所属乡镇 | 20.6坐标纬度 | |||
21.避灾点状况 | 21.1名称 | 21.6照明设施 | 21.11高程 | ||
21.2地址 | 21.7卫生设施 | 21.12坐标经度 | |||
21.3可容纳人数 | 21.8医疗设备 | 21.13坐标纬度 | |||
21.4建筑面积 | 21.9取暖设备 | ||||
21.5建筑结构 | 21.10避灾物资 |
1.3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在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和技术指导下进行,上海市根据实际数据基础编制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进行承灾体数据和基础资料收集,并开展补充调查。
全面调查、力求最新。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内容应尽量全面、详尽和完整,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调查资料的时间力求最近、最新。
统一标准、加强质控。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以国家海洋局编制的《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标准,各环节工作按其要求进行,加强过程和成果质量控制,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1.4工作依据
(1)《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2016年4月;
(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3)《海滨观测规范》GB/T14914-2006;
(4)《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17839-2011;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部分: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20258.2-2006;
(7)《国家基本比例尺1:50001:10000地图图式》GB/T20257.2-2006;
(8)《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817-2010;
(10)《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基本术语》MZT027-2011;
(11)《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
(12)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专项《海洋灾害调查技术规程》,2006。
2、调查组织方式
2.1调查组织机构
本次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由上海市海洋局负责指导与监督,并委派上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调查具体实施的组织、质量管理工作;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调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项目承担主体单位为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东勘院”),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以下简称“东海预报中心”)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最终成果由上海市海洋局汇总后统一提交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进行审核。
图2.1-1组织架构图
2.2数据收集方案
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涉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涉海单位。为了总体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资料收集工作的统一有序、合理高效地进行,由上海市海洋局牵头,先期召开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协调会,邀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调查范围内的政府机关、相关涉海单位参加,明确各部门及单位的联络人,形成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通讯名录。
项目承担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在资料收集阶段,做好沟通、协调与配合工作。主要资料收集单位及资料内容(但不限于)详见表2.2-1。
如资料收集遇到困难,则提请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进行市级层面的协调与沟通。
表2.2-1承灾体调查资料信息及收集单位简表
表格名称 | 资料收集单位 |
堤防状况信息 | 上海市水务局 |
分(泄)洪闸、挡潮闸、排(退)水闸工程信息 | |
堤防险工险段信息 | |
交通设施信息表-滨海机场 | 交通委 |
交通设施信息表-跨海大桥 | |
交通设施信息表-商港 | |
交通设施信息表-公路 | |
交通设施信息表-铁路 | |
交通设施信息表-海上客运航线 | 海事局 |
渔港、锚地信息表-锚地 | |
渔港、锚地信息表-渔港 | 农委 |
养殖区分布信息 | |
渔船信息表 | |
船厂信息表 | 经信委 |
电力设施信息表 | |
能源设施信息表-油气勘探开发设施 | 发改委 |
能源设施信息表-石油、炼化、化工企业 | |
物资储备基地信息 | 民政局 |
工业园区信息 | 发改委(经信委) |
旅游娱乐设施信息 | 旅游局 |
医院信息 | 卫计委 |
学校信息 | 教育局 |
社会经济状况信息 | 统计局(住建局) |
人口集聚区信息 | 公安局 |
海堤补充测量成果 | 上海市水务局 |
避灾点调查成果 | 民政局 |
变电所调查成果 | 电力公司 |
2.3现场调查组织方案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现场调查工作,针对承灾体种类繁多、分布不均匀的特点,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一批具有丰富调查经验和责任心较强的技术人员形成现场调查组并指派专人担任调查组组长;调查组下设若干调查小组,分别配备调查(测量)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技术人员(2~3人),采取按行政界线划分调查区域、统一管理、分组作业、平行推进、阶段性检查的方法组织承灾体现场调查、核实。
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现场调查的协调与沟通工作;上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现场调查期间的质量管理工作。
3、技术路线
3.1总体技术路线
项目按照资料收集分析、实地调查、资料整理、承灾体现状分析、成果编制、检查验收等实施。
图3.1-1总技术路线图
(1)资料收集分析
在确定调查范围的前提下,明确收集内容,调访相关单位及收集资料,并且进行资料分析。
(2)实地调查
针对堤防工程、沿海重点保护目标、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展开实地调查,对数据缺失、信息不满足填表要求或与遥感影像资料有明显位置差异的承灾体开展现场补充调查或者补充测量。
(3)资料整理
对收集到的各类承灾体资料进行整理,整理海洋灾害承灾体数据表。
(4)承灾体现状分析
资料整理后,对承灾体现状进行易受海洋灾害影响的风险区域分析和调查范围内产业现状及分布分析。
(5)成果编制
在完成调查任务和海洋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后,基于调查数据根据《规程》要求编制成果:建立承灾体数据以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绘制专题图件,形成图册;编制报告。
(6)检查验收
项目结束后开展成果检查验收、归档工作。
3.2技术要求
(1)基准年限
本次任务的调查基准年限:2015年12月31日。
(2)平面坐标
采用CGCS2000坐标系统,坐标单位为度。
(3)高程
以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基准面,单位为米。
(4)投影方式
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3度带投影。
(5)成图要求
a)图件按照国家测绘标准、行业标准制作,图幅为A3幅面(297mm×420mm),图件中包含图名、图例、比例尺、指北针、地理格网及相关说明。对于省、市图件,图幅有限可只标注具有一定规模的承灾体;
b)图件中各要素图例参考《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制图规范》;
c)依据A3图幅以合适比例尺成图。
(6)填表要求
a)各调查表指标值均按照《规程》各表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填表说明填写;
b)调查表中涉及坐标的指标,经度填东经,纬度填北纬,精度不低于1”;涉及到高程的指标,精确到0.01米;其他指标除在《规程》填表说明有特别要求的以外,均不保留小数位。
c)各调查表除在《规程》填报说明中注明是选填的指标以外,其他指标必填。
3.3资料收集及预处理
3.3.1资料收集
(1)基础地理信息收集
收集调查范围内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a)1:10000数字地面高程模型(DEM):数据标准参照CHT1008-2001规定。
b)1:10000数字线划图(DLG):数据标准参照DB33/T817-2010规定。
c)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参照GB/T21010-2007规定。
d)高分辨率多光谱遥感数字正射影像:优先收集高分辨率的多光谱遥感数字正射影像,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2.5米,对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不能覆盖的区域,采用分辨率优于30米的多光谱遥感数字正射影像。
(2)历史海洋灾害情况收集
根据《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程》,海洋灾害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赤潮、绿潮、海平面变化、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咸潮入侵等。本项目需尽可能普遍收集本次调查范围内有文字记录以来的所有历史灾情数据,收集内容包括发生的海洋灾害的种类、影响时间、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灾情数据等。
据已有资料分析,目前,上海沿海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海浪、咸潮入侵、赤潮、海平面上升、侵蚀、海啸等。其中,风暴潮、海浪、咸潮入侵、赤潮四种灾害较为常见。据统计,从1949~2013年的65年间,上海沿海地区共发生94次风暴潮灾害,其中较大的、典型的风暴潮灾有27起。1985~2013年上海沿海平均每年发生2.5米以上灾害性海浪为33天,4.0米以上灾害性海浪为2.8天。长江口平均每年遭受咸潮入侵影响5-7次,平均每次影响时间3-5天。1972~2013年间,上海及其邻近海域共发生赤潮146次,赤潮多发区主要位于长江口30°30′~32°N、124°E以西海域。
综合考虑上海沿海主要海洋灾害特征及造成的影响,在普遍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重点对风暴潮、海浪、咸潮入侵、赤潮四种灾害开展详细调查和资料整编。
各主要灾种资料收集指标及收集途径如下:
l风暴潮灾害
资料收集指标:台风源地、类型、最大增水、最高潮位、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强度、影响范围、成因、船舶沉损、人员伤亡、水产养殖设施、海洋、海岸和水利等工程设施损毁、海产品损失等;
资料收集途径:依托上海市海洋局、东海分局等已有项目成果,上海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海洋机构的数据资源,收集整理上海沿海验潮站的潮位资料、水文气象数据、各类海洋灾害历史灾情数据、沿岸堤防数据资料等。
l海浪灾害
资料收集指标: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强度、影响范围、成因、船舶沉损、人员伤亡、水产养殖设施、海洋、海岸和水利等工程设施损毁、海产品损失等;
资料收集途径:收集近25年上海海域的海洋站及浮标的实测海浪资料。包括:大戢山站、嵊山站、佘山站、滩浒岛站及长江口外浮标的波浪原始资料。其中海洋站波浪要素为每天4个时次(08、11、14、17)整点观测数据,波浪观测仪器为SBAI-2型岸用光学测波仪,浮标资料为每日逐时海浪观测有效波高数据。
l咸潮入侵
资料收集指标: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强度、影响范围;
资料收集途径:收集各海洋系统、海事系统、航道系统、水务系统、长江委等相观测站点对咸潮同步实施的各项指标监测结果。
l赤潮
资料收集指标: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强度、影响范围、成因、海产品损失等;
资料收集途径:根据东海分局历史海洋环境调查资料,收集东海分局与上海市各海洋部门联动开展赤潮应急跟踪监视监测成果,包括赤潮发生时间、发生季节、规模、生物和危害等。
(3)堤防工程资料收集
收集上海市调查范围内堤防工程资料,主要收集上海一线海堤(长度约523公里,含崇明三岛)基础信息数据,包括海堤位置、类型、长度、堤顶和挡浪墙顶高程等相关信息。
(4)沿海重点保护目标资料收集
收集上海市调查范围内12类沿海重点保护目标资料。
(5)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资料收集
收集上海市调查范围内3类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资料。
3.2.2预处理
承灾体调查工作正式展开前,需要对收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初步筛选数据资料,并开展调查表的预填写工作。
(1)分类整理
对收集到的资料按照《规程》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各类承灾体收集资料。
(2)初步筛选资料
承灾体收集资料汇总后,要组织调查人员认真按照承灾体调查原则和17类承灾体调查标准对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确保数据资料准确有效。
(3)调查表的预填写
通过对已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将现有信息及满足填表要求的其他信息提取出来,填写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表:
a)通过收集整理得到的工程项目名称、类别、规模、投资等基本信息;
b)通过数字高程模型(DEM)及数字线划图(DLG)所能量取的各类承灾体的面积;
c)通过高分辨率数字遥感影像(DOM)所能解译出来的地理信息;
d)通过收集整理的到的有文字记录以来发生的海洋灾害的种类、影响时间、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灾情数据。
3.4承灾体调查
3.4.1调查内容
参照《规程》,结合上海市堤防工程、重点保护目标、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分布特点,确定本次承灾体调查21项调查内容。
表3.4-1承灾体调查对象类别
序号 调查类型 承灾体调查对象 调查要素 调查对象特征 类别
1 | 海堤 | 已建成海堤 | 位置 | 线状对象 | 堤防工程 |
类型 | |||||
长度 | |||||
堤顶 | |||||
挡浪墙高程 | |||||
2 | 泄洪闸、潮(水)闸、泵站工程 | 泄洪闸、潮(水)闸 | 位置 | 点状对象 | |
设计标准 | |||||
泵站工程 | 位置 | ||||
类型 | |||||
3 | 海水养殖区 | 鱼塘 | 1.养殖方式 | 面状对象 | 沿海重点保护目标 |
贝塘 | 2.养殖种类 | ||||
虾塘 | 3.产量 | ||||
蟹塘 | 4.面积 | ||||
其他 | 5.位置 | ||||
4 | 海洋资源开发区 | 开发区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2.面积 | |||||
3.使用期限 | |||||
5 | 渔港、避风锚地 | 渔港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2.面积 | |||||
3.容量 | |||||
避风锚地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2.面积 | |||||
3.容量 | |||||
6 | 港口码头 | 港口、码头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2.面积 | |||||
3.容量 | |||||
7 | 交通设施(海域) | 滨海机场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跨海大桥 | 2.规模 | 线状对象 | |||
港口 | 3.投资情况 | 线状对象 | |||
交通设施(陆域) | 公路 | 4.工程规模 | 线状对象 | ||
铁路 | 点状对象 | ||||
客运航线 | 线状对象 | ||||
8 | 海上运输航道 | 航道 | 1.航程 | 线状对象 | |
2.运输类型 | |||||
9 | 电力设施 | 风电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火电 | 2.面积 | 面状对象 | |||
变电设施 | 3.发电量 | 面状对象 | |||
4.投资情况 | |||||
5.工程规模 | |||||
10 | 钢铁、化工设施 | 沿海钢铁基地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油气勘探开发工程 | 2.面积 | 面状对象 | |||
石油化工(炼化)基地工程 | 3.年产量 | 面状对象 | |||
4.投资情况 | 面状对象 | ||||
石化储藏基地工程 | 5.工程规模 | 面状对象 | |||
11 | 危险化学品设施 | 储藏基地 | 1.种类及数量 | 面状对象 | |
2.位置 | |||||
12 | 物资储备基地 | 原油储备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天然气储备 | 2.面积 | 面状对象 | |||
煤炭储备 | 3.储量 | 面状对象 | |||
铁矿石储备 | 4.总容积 | 面状对象 | |||
粮食储备 | 5.总投资 | 面状对象 | |||
13 | 工业园区 | 工业园区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工业开发区 | 2.面积 | 面状对象 | |||
经济开发区 | 3.工业总产值 | 面状对象 | |||
高新区 | 面状对象 | ||||
14 | 旅游娱乐区 | 沿海海水浴场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游乐园 | 2.面积 | 面状对象 | |||
其他旅游区 | 3.接待量 | 面状对象 | |||
15 | 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2.面积 | |||||
3.等级 | |||||
4.保护对象 | |||||
16 | 修、造船厂 | 造船厂 | 1.位置 | 面状对象 | |
2.面积 | |||||
3.总投资 | |||||
修船厂 | 4.年产值 | 面状对象 | |||
5.建成日期 | |||||
17 | 医院 | 综合医院 | 1.位置 | 点状对象 | |
2.高程 | |||||
专科医院 | 3.等级 | 点状对象 | |||
4.床位数 | |||||
护理医院 | 5.现有职工 | 点状对象 | |||
18 | 学校、幼儿园 | 普通院校 | 1.位置 | 点状对象 | |
民办院校 | 2.高程 | 点状对象 | |||
成人教育 | 3.学生数 | 点状对象 | |||
特殊院校 | 4.现有职工 | 点状对象 | |||
培训机构 | 点状对象 | ||||
19 | 社会经济状况 | 社会经济状况 | 1.常住人口总数 | 数据信息 | 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 |
2.户籍数 | |||||
3.GDP总值 | |||||
4.工业总产值 | |||||
5.农业总产值 | |||||
6.财政收入 | |||||
20 | 人口集聚区 | 村人口集聚区 | 1.位置 | 点状对象 | |
社区人口集聚区 | 2.总人口数 | 点状对象 | |||
3.总户数 | |||||
21 | 避灾点状况 | 避灾点 | 1.名称 | 点状对象 | |
2.位置 | |||||
3.配套设施 | |||||
4.物资储备 |
(1)堤防工程
a)海堤:收集本次调查范围内已建成海堤的位置、类型、长度、堤顶和挡浪墙顶高程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与堤防处协调沟通后获取,部分位置、高程等具体地理坐标信息的获取或核查可采用GPS测量。
b)泄洪闸、潮(水)闸、泵站工程:主要调查内容为已建成的泄洪闸、潮(水)闸的位置、设计标准等;以及泵站的位置、类型等。
(2)沿海重点保护区
a)海水养殖区:主要调查内容为养殖区的养殖方式、养殖种类、产量、位置、面积等;
贝塘(虾塘、蟹塘)的调查
?资料收集:贝塘的基础资料(位置、面积、产量等)可通过各区县的海塘管理所提供,虾塘、蟹塘的基础资料则应到各个区县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收集整理;
?采用航片调绘的方式对贝塘(虾塘、蟹塘)的位置、长度、宽度、产量等信息进行实地核实;
?采用GPS-RTK的方式,对调绘不全面或无法进行航片调绘的陆域、滩涂、水域进行实地采集,以此完善航片调绘的成果;
?精度指标:平面精度应优于2.5米,高程精度优于0.5米;
?比例尺:应以1:10000为宜。
b)海洋资源开发区:包括已投入使用的捕捞区、采矿区、海洋盐业区、海水淡化区等,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开发区的面积、年产值、使用期限等;
c)渔港、避风锚地:主要调查内容为已建成渔港和避风锚地的位置、面积、容纳量等;
d)港口码头:主要调查内容为已建成港口码头的位置、所属港口(企业)、码头类型、泊位个数、船舶通航量、建设规模等;
e)交通设施:交通设施包括已建成的滨海机场、主要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及一、二、三、四级公路)、铁路、跨海大桥等,主要调查内容为设施的位置、建设规模、总投资等;
f)海上运输航道:主要调查内容为已投入使用的海上客运和货运航道的位置、起讫点名称、通航能力等;
g)电力设施:电力设施包括已建成的核电、风电、火电、变电等设施,主要调查内容为设施的位置、面积、年发电量、总投资等;
h)钢铁、石油化工设施:钢铁、石油化工设施包括已建成的沿海钢铁基地、油气勘探开发工程(含海上石油平台),沿海石油化工(炼化)基地工程、油气运输管道等,主要调查内容为设施的位置、面积、年生产能力、总投资等;
i)危险化学品设施:危险化学品设施包括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设施,主要调查内容为设施的位置、面积、涉及危化品种类及数量等;
j)物资储备基地:物资储备基地包括已建成的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基地,主要调查内容为基地的位置、面积、储量、总容量、总投资等;
k)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包括已建成的沿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主要调查内容为工业园区的位置、面积、工业总产值等;
l)旅游娱乐区:旅游娱乐区包括已建成的沿海海水浴场、游乐园及其他旅游区,主要调查内容为旅游娱乐区的位置、面积、设计日游客接待量等;
m)自然保护区:主要调查内容为未开发为旅游资源的自然保护区的位置、面积、等级、主要保护对象等;
n)修、造船厂:主要调查内容为已建成的修、造船厂的位置、面积、总投资、年产值、建成日期等;
o)医院:主要调查内容为已建成的医院的位置、高程、等级、床位数、现有职工数等;
p)学校、幼儿园:主要调查内容为已建成的学校及幼儿园的位置、高程、在校学生数、现有职工数等。
(3)社会经济和人口现状
a)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内容为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的人口数、户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
b)人口集聚区:调查内容为以村(社区)为基本行政单元的位置、总人口数、总户数等;
c)避灾点状况:调查内容为调查范围内的避灾点的名称、位置、配套设施和物资储备等。
各类承灾体调查表式参照《规程》。
3.4.2现场调查
(1)调访及资料补充
明确承灾体调查内容后,根据工作方案,协调同级防汛、水利、交通、渔业、电力、工商、旅游、民政、卫生、教育、规划、国土、测绘、统计、发改等相关部门,展开调访工作,收集海洋灾害承灾体基础数据和资料,并注明来源。
(2)海堤高程补充测量
对区域内数据缺失或信息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沿海海堤(一线海堤)堤顶和挡浪墙顶高程等信息开展现场补充测量,对地面沉降较为严重的区域(通过前期资料分析,确定近五年累计沉降超过5cm)的堤防工程,需要对其高程进行核实并重新测量。为跟踪监测南汇边滩促淤围垦工程对附近海岸带影响,对其展开补充测量工作。
本次补充调查主要内容为部分海堤的高程测量。对选定的海堤堤顶和挡浪墙顶高程等信息开展现场补充测量,对海洋承灾体调查成果进一步完善与补充。
本次选定的海堤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侧,北起大治河水闸北岸(包括水闸),南至滴水湖出水闸西岸(包括水闸),长度约20km,如图3.4-1。
图3.4-1海堤补充测量范围
3.4.3调查数据核查
(1)承灾体位置及高程信息核查
a)将承灾体的位置坐标与经过几何精校正处理后的遥感图件进行对比,如位置有明显偏差(约30米),则须对其位置进行核实或重新测量。
b)现场调查时对堤防工程高程进行抽样核查。
(2)调查表数据格式核查
a)检查所有调查表数据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调查数据进行核实或补充调查。
b)检查所有调查表的填表单位、填表人和填表日期是否已填,对未填以上信息的调查表需对填表信息进行完善。
(3)调查数据抽样核实
a)对调查数据以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核实。部分承灾体需根据关键性指标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海堤抽样核查的分层依据为设计防护标准;泄洪闸、潮(水)闸为设计标准;泵站为类型;渔港为渔港等级;交通设施为工程类别;电力设施为发电类型;钢铁化工设施为工程类型;物资储备基地为物资类型;工业园区为类型;医院为等级;学校为类别。
b)抽样比例不低于为15%,且对每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存在的每类承灾体抽查数量不得少于1个。
3.4.4调查数据处理
(1)数据整理
a)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将外业调查填写的调查表格,按相关要求及格式建立Excel数据表格;
b)将补充测量外业采集的数据通过数据传输软件,下载至工作电脑中,利用CAD专业绘图软件,绘制专题图件,并将整理后所形成的相关信息录入至对应的调查表及Excel电子文档中。
c)对GPS采集的高程数据进行高程拟合,获取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的高程值;
d)水深数据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数据清理、数据改正、坐标转换,生成水下地形图。
?定位资料的处理包括消除定位跳点和剔除噪音。水深数据预处理应包括异常水深数据验证,假信号的剔除。
?水深测量数据的改正主要包括吃水改正、声速改正和潮位改正,通过以上改正,将采集水深数据统一归算至1985国家高程基准。
e)根据要求,水下地形图的主要参数为: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为123°E
?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1m。
?成果图注明图例、测量日期、测量仪器、坐标系、中央子午线、比例尺、测量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等信息。
?成图比例尺:1:5000。
(2)数据检查
对已有资料、信息、图件进行检查和比对分析,对有疑问、缺项、漏项、错误的及时处理(该补充完善的继续补充、该补测的补测、该返工的返工),直至补充合格并作详细记录。
各类调查表应分门别类统一编号,编号应做到不重不漏。
3.5资料整编及现状分析
3.5.1资料整编
(1)基本要求:
a)建立工程档案或由各专项工程档案汇总形成最终档案;
b)所有资料应该齐全、规范、真实有效,不应存在涂改现象;
c)资料收集、整理、使用时必须按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2)资料分类整理:
a)按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规程所划分三大类、17专项进行承灾体资料分类,并标明资料来源、时间、获取方式等;
b)按工作方式、采集手段、作业时间的不同整理调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原始资料、过渡资料及成果资料;
c)按工作阶段及时形成阶段性汇总文件;
d)汇编成果资料明细目录。
3.5.2现状分析
(1)易受海洋灾害影响的风险区域分析
应用统计学方法对调查范围内承灾体受海洋灾害影响的最大范围进行分析,作为划定海洋灾害可能淹没的风险区,并进行风险评估。
(2)调查范围内产业现状及分布
分析易受海洋灾害影响风险区域内的产业现状,筛选风险区内统计的承灾体要素,初步分析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
3.6成果编制
3.6.1数据表及数据集
整理海洋灾害承灾体数据表,建立历史灾情数据集、承灾体调查数据集以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是承灾体调查的最终数据成果,也是海洋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源。
(1)数据整理
a)汇总各类承灾体调查表到一个Excel文件中,文件命名为“XX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海洋承灾体调查成果”。在该文件中对附录C的表C.1中每一类承灾体建立单独的工作表;
b)各类承灾体工作表的字段名称见附录C的表C.2,对于每一类承灾体需添加“行政区划代码”字段并依据其所在地市进行填写。
(2)建立空间数据集
a)建立空间数据集,基础地理信息及承灾体信息以ArcGISGeoDataBase(.GDB)文件格式保存;
b)承灾体数据统一采用CGCS2000坐标系,坐标单位转化为十进制,计至4位小数;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计至2位小数;
c)将各要素类型中内容为“A、B、C、D、E”的字段,其内容按照字母顺序依次改为“1、2、3、4、5”;内容为“有、无”的字段,其内容分别改为“1、2”;
d)对于海堤,根据《规程》表B.1的顶点和拐点坐标进行线状矢量化处理,其他属性作为附加字段;
e)对海上运输航道,根据界址点坐标进行线状矢量化处理,其他属性作为附加字段;
f)对油气运输管道,根据起点坐标和终点坐标进行线状矢量化处理,其他属性作为附加字段;
g)对于海水养殖区、避风锚地、工业园区、旅游娱乐区及自然保护区根据其外围界限顶点坐标进行面状的矢量化处理,其他属性作为附加字段;
h)对于海堤测量点(表B.1-1)、闸口、泵站、海洋资源开发区、渔港、港口码头、滨海机场、电力设施、钢铁石油化工设施(除油气运输管道)、危险化学品设施、物资储备基地、修造船厂、医院、学校、人口聚集区及避灾点根据其概位坐标进行点状的矢量化处理,其他属性作为附加字段;
i)对于主要公路、铁路、跨海大桥,从数字线划图中提取其矢量作为新的要素类,其属性信息作为附加字段添加到对应新要素中;
j)对于社会经济状况,从数字线划图的行政区划图中提取其矢量作为新的要素类,其属性信息作为附加字段添加到对应新要素中。
(3)元数据提取
元数据提取内容包括元数据、数据标识信息、空间参考系统、内容信息及发布信息。
3.6.2图册绘制
对上海市调查范围内每个区、县,采用地貌晕渲图或数字线划图作为底图,在ARCGIS专业制图软件中迭加各类承灾体信息,分布制作专题图件,形成图册。
3.6.3报告编制
(1)《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a)工作概况;
b)实施情况:包括组织方式、进度、实施建设情况、主要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c)技术路线执行情况:包括技术依据、技术方法、质量控制、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
d)工作成果;
e)意见建议。
(2)《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a)序言:简述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目的和内容,调查实施单位,时间范围,以往调查工作程度,取得工作成果和质量评述;
b)承灾体调查:结束调查表填报过程中的工作范围,主要调查内容,采用的主要调查方式,工作内容及方法等。
4、质量控制措施
4.1质量控制组织方式
为了圆满完成本任务,上海市海洋局委托上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实施任务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本任务的质量控制管理。东勘院作为任务实施单位,专门成立了项目质量控制组,对任务的各个阶段过程和成果进行自检、抽检。
组长:戴清清
成员:梅妍青、黄文怡、盛敏、汤于杰
4.1.1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制度的确立与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是确保项目质量的关键。
(1)针对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建立健全任务的组织机构,成立各职能小组,在机构组织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质量岗位责任制,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组各职能小组按东勘院的质量管理手册,明确岗位的质量职能、责任及权发,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活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建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质量;谁调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
(3)严格按照东勘院的ISO质量管理体系和CMA计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评审、物资采购、调查、测量、检验等要制定质量承控措施,将影响成果质量的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质量的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全面实施过程精品战略,设置工序质量控制要点,施工中加强对各控制点的监控。
(5)认真贯彻落实各种质量管理制度。
a)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成果的质量全面负责,各职能小组负责人对该职能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人操作和生产的成果质量负责。
b)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专检和互检。职能小组在分项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和互检,并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没有进行自检、互检或自检,互检不合格者,质量检查员不予核定质量等级,下道工序不准进行。
c)严格实行奖罚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组织、规划、控制与协调工作,确定项目施工各阶段的承包责任目标,制定考核依据。考核目标管理的过程、结果,按依据对目标管理的结果实施奖罚挂钩。
d)实行质量否决权制度,上道工序质量问题一经发现,专职质量检查员有权下令下道工序停止作业。
e)严格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1.2检查的内容
(1)资料收集质量检查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100%内业检查,检查资料数据合理性和可靠性。
(2)外业调查过程检查
对外业人员的岗位证书、外业调查设备的有效性,外业作业流程的规范性,以及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3)数据处理过程检查
对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性、处理后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4)资料整编质量检查
对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4.2进度质量控制方式
为确保任务计划的顺利实施,东勘院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高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1)编制科学、详细的任务工作方案,防止不必要的返工。及时组建项目组,配备适用的调查仪器及内业处理设备;
(2)明确各参与单位、各单位内部作业小组岗位人员的职责,及时落实和协调有关工作事项,严格把握调查工作进程;
(3)认真落实调查技术和仪器设备配备工作,及时开展技术培训与设计书、规程的学习,并为一线调查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充分估计可能影响调查计划的各种不利情况,及时做好预备人员投入调查工作;
(5)严把质量关,加强计划监督、过程技术指导与质量检查,把好调查工作质量关,使上、下工作顺利衔接,有关质量检查人员全程跟踪项目,重视过程技术指导与把关,确保整个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4.3成果质量控制方式
本次项目的全过程的执行均按照我院的ISO质量管理体系和CMA计量管理体系、合同要求以及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调查成果严格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成果类型、数量是否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2)成果质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技术规程要求;
(3)对验收产品进行20%的抽样详查,对重要成果进行检查和验算。
5、进度安排
执行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任务的各作业队统一按下表时间要求进行项目施工:
工作内容 | 2016年3月~2016年10月 | |||||||
2016年3月 | 2016年4月 | 2016年5月 | 2016年6月 | 2016年7月 | 2016年8月 | 2016年9月 | 2016年10月 | |
工作方案编制及评审 | ||||||||
收集资料及预处理 | ||||||||
承灾体调查 | ||||||||
资料整理及数据集建设 | ||||||||
成果编制及验收归档 |
6、责任分工
上海市海洋局:负责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
上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具体实施的组织工作。
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的协调工作。
东勘院:负责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东海预报中心:协助东勘院开展本任务工作。
7、预期成果及验收归档
7.1预期成果
整理海洋灾害承灾体数据表,建立承灾体数据以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数据集,并提取元数据,形成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调查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历史灾害数据。成果资料包括元数据、数据表、空间数据库及图册。两个报告(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和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
7.1.1数据成果
(1)海洋灾害承灾体数据表;
(2)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集;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数据集;
(4)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元数据;
(5)现场测量成果数据:海堤高程补充测量数据。
7.1.2图件成果
(1)行政区划及社会经济专题图:图中包含各行政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2)遥感影像图;
(3)地形地貌图;
(4)人口集聚区分布图;
(5)综合经济分布图:图中包含养殖区、工业园区及旅游娱乐区的分布状况;
(6)水利减灾设施分布图:图中包含海堤、防洪闸及泵站的分布及高程;
(7)交通设施分布图:图中包含交通设施、商港、渔港和避风锚地的分布状况;
(8)电力设施分布图;
(9)钢铁化工设施、物资储备基地及造船厂分布图;
(10)教育卫生设施分布图;
(11)避灾点分布图
(12)土地利用图。
7.1.3报告成果
(1)《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
(2)《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
7.2考核指标
7.2.1考核依据
(1)上海市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海洋灾害承载体调查与评价合同;
(2)《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2015年7月;
(3)《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
7.2.2考核标准
(1)完成本工作方案既定工作任务;
(2)按照《规程》完成资料收集及数据集制作;
(3)按照测绘国家标准与《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制图规范》,完成行政区划、遥感影像、地貌地形、人口聚集、综合经济分布、水利减灾设施分布、交通设施分布、电力设施分布、钢铁化工等保障目标、教育卫生设施与避灾点分布图册绘制;
(4)编制完成《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
7.3成果验收
7.3.1提交验收的材料
所有预期成果,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报告成果。
7.3.2成果验收程序和方法
由上海市海洋局组织专家以专家会的方式对上海市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的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进行评审并验收。
调查任务验收程序为:
(1)任务完成后东勘院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向上海市海洋局提出验收申请;
(2)上海市海洋局对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在批复后适时组织验收工作;
(3)任务验收组对任务进行审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7.4成果归档
7.4.1归档内容
资料经过验收后进行归档,归档内容如下:
(1)《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及审批意见。
(2)任务书、合同书或委托书。
(3)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调查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历史灾情数据。
(4)成果资料:元数据、数据表、空间数据库及图册。
(5)《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
(6)《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
(7)归档资料清单。
7.4.2归档要求
(1)原始资料保留原始介质形式和记录格式;
(2)纸质材料加装统一格式的封面,电子载体资料在载体上加统一格式的标识;
(3)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编码标识,并在归档资料清单中进行说明;
(4)归档资料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保障措施
由上海市海洋局组织管理,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东勘院、东海预报中心等单位参与,在组织、人员技术、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具备可靠的保障。
8.1组织保障
上海市海洋局与上海市水务局合署办公,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于2002年第121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海洋局(东海分局)和原市计委组织牵头建立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
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和提出上海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等的议事和协调机构。根据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的精神,联席会议主要是沟通信息、加强合作、协调政策、提供服务。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加强对上海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法规规章等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2)加强对上海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信息沟通、项目与政策的综合协调。
(3)加强对上海海洋环境保护的指导、信息沟通、项目与政策的综合协调。
(4)加强对重大海洋事务、经济统计与防灾减灾等的沟通和综合协调。
(5)加强对海洋事业及其它需要提请市政府决策的涉海事项的沟通和综合协调。
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作为上海市海洋局局属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等。
在上海市,设立有东海分局所属的上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心站人员专业涉及水文气象、生物生态、海洋化学、地形测量、水产养殖、计算机应用等,主要进行专业的海洋观测预报、监测评价、海洋防灾减灾等,具海洋预报、海洋观测、海洋环境监测的职能和资格,获得了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覆盖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态、渔业资源等7大类百多个项目。
东勘院前身是国家海洋局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是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为服务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于1996年组建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国有企业。此外,本院与省市海洋管理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为本项目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会务接待、客户沟通与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东海预报中心是东海区海洋环境预报、实时信息集成与服务、灾害应急预警、海洋自然环境评价及灾害评估等相关业务和技术支撑的区域中心,自2012起陆续承担并完成了浙江省舟山市四区县、舟山市、南通市级、上海市级、瑞安市、乐清市等地区的风险评估工作,承担了舟山市四区县的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无论在资源、技术和经验上均可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8.2人员技术保障
东勘院现有职工70多名,其中教授级高工和高级工程师十多名、工程师二十多名、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二十多名。研究领域涵盖了海洋规划、海域海岛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海洋工程勘察、海洋测绘、海洋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海洋环境数值模拟等。
东海预报中心现有职工140多名,其中教授级高工7人,高级工程师三十多名、工程师八十多名。研究领域涵盖了物理海洋、海洋气象、海洋化学、生物、地质、遥感、海洋工程等专业技术。
8.3设备保障
东勘院拥有齐全的海洋工程勘察、海洋测绘、海洋环境调查仪器,主要仪器有近岸测量的RTK、全站仪、水准仪等;海上测量的多波束系统(浅水型、深水型)、ADCP、CTD、浅地层剖面仪(浅水型、深水型)、侧扫声呐、CPT等;远海星站差分GPS、超短基线等,各类海洋调查设备合计数百台(套)。专业软件方面,拥有正版MIKE21系列数模软件、ARCGIS地图分析软件、AUTOCAD绘图软件。
8.4安全保障
(1)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布置安全工作。各作业组组长作负责本组安全作业检查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入场接受“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作业组安全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小组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5)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工作人员,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6)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停用。
(7)在项目外业调查过程中,作业组每日编制作业日报,详细记录描述作业情况和项目进展,每日在规定时间向项目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汇报当日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业日报经汇总审核后,提交项目组。
8.5管理制度保障
东勘院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保密、财务、人事等各项管理制度,并通过CMA计量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各项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9、经费预算
内容 | 总价(元) |
调查方案编制与评审 | 100000 |
资料收集 | 500000 |
现场补充调查 | 1200000 |
承灾体信息核查 | 500000 |
调查数据表及空间数据集编制 | 800000 |
成果图件和报告编制 | 400000 |
调查成果评审验收 | 50000 |
调查资料归档 | 250000 |
总计 | 38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