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机监理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18号)要求,本市特制订了《上海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上海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保障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各区县活动开展情况。
组长:施忠市农机化办主任
副组长:郑雷市农机化办副主任
夏海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员:颜建中郭庆清冒静涛顾英明黄辉王思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机安监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内容
各区县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抓住农忙前、“三秋”作业、机具入库等重要时间点,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田间场院,重点检查拖拉机、收割机、农机挂车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手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
2.农机安全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农机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维护、定期检修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3.拖拉机、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三率”的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情况;农机手安全操作培训、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4.农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5.农机事故救援、应急演练情况;事故上报电话公开情况及与公安、安监等部门信息沟通情况。
6.农机机库、油料库、配件库、维修间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农机维修保养、农机安全技术状态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验投入农业生产。
2.瞒报谎报农机事故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行为。
3.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安装情况。
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时间安排
活动从8月下旬开始,到12月初结束。
(一)动员部署(8月下旬-9月上旬)。区县根据市级方案制定区县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全面排查(9月中旬-10月中旬)。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区域、主要场所和关键环节,查找农机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资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重点整治(10月下旬-11月下旬)。结合“三秋”农忙,深入镇(乡、街道、园区)、村开展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农机事故隐患,保障“三秋”安全生产。
(四)巩固提升(12月上旬)。对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机合作社逐一复查。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精心安排、认真检查、边查边治,发现一处隐患督导整治一处,确保隐患不排除、机械不上路不下田。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抽查和动态检查;对于安全隐患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与部门将通报区县农委。
(三)各区县要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工作成效,吸取经验教训,提高监管水平,并于12月5日前将总结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随后报送正式文件。
联系人:王思静 电话:23117107
E-mail:wsj-njs@163.com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