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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09-03 标签: 行政决策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计划

1

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市住房建设局

6—12月

2

制定《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市安全监管局

6—12月

3

编制《深圳市城市林业“十三五”规划》

市城管局

6—12月

4

编制《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市教育局

1—12月

5

制定《市政府投资项目涉及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市政务办

1—12月

6

制定《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

市卫生计生委

1—12月

7

制定《深圳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经贸信息委

1—12月

8

制定《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市规划国土委

1—12月

9

制定《商事登记撤销规定》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1—12月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听证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市住房建设局

2

制定《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市安全监管局

3

编制《深圳市城市林业“十三五”规划》

市城管局

4

制定《商事登记撤销规定》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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