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 中商官网
研究报告 产业规划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文库 数据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详情
关于印发《深圳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等 发布日期:2017-08-31 标签: 体育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足球协会

2017年8月31日

深圳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7—205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发改社会〔2016〕780号)、《广东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粤发改社会〔2017〕306号)、《深圳市足球振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府办函〔2016〕17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一、发展基础

(一)深圳足球发展状况。

1.职业足球的历史辉煌。深圳职业足球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原深圳足球俱乐部1994年组建,1996年获得全国甲A联赛(当时全国顶级联赛)参加资格,2004年参加中超联赛并获得首届冠军,2005年获得亚洲冠军俱乐部杯第三名。2011年,深圳足球俱乐部从中超联赛降至中甲联赛。目前,深圳佳兆业足球俱乐部、深圳人人俱乐部分别努力在向中超联赛、中甲联赛迈进。此外,深圳南岭铁狼足球俱乐部2012、2013、2014、2016年获得全国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冠军,并于2013、2014年代表中国参加亚洲室内5人制足球锦标赛,两次获得第4名。

2.青少年足球实力强劲。我市已组建U11、U12、U13、U14、U15、U16六支青少年男子足球梯队和U14、U16两支青少年女子足球梯队,并在近年的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2011年以来,我市代表队参加全国、全省青少年足球比赛,共获得男子足球比赛冠军7次、亚军9次,女子足球比赛冠军6次、亚军3次。

3.校园足球基础良好。2009年,我市成为全国首批44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布局城市。目前,全市校园足球比赛组别10个,参赛学校180所,参赛队伍536支,注册参赛球员10627人,比赛场次1909场,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等超过6000人。我市共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先进单位一等奖3次、二等奖2次,优秀培训单位一等奖3次,优秀宣传单位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

4.业余足球蓬勃发展。我市足球运动群众基础良好,拥有众多的业余足球爱好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业余足球队达3000余支,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

(二)深圳足球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

1.职业足球裹足不前。目前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均有中超队伍,唯有深圳足球俱乐部自2011年降级后一直徘徊在中甲联赛,亟需打造一支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一流的职业足球队伍。

2.青少年后备人才流失。校园足球开展8年来,我市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基本解决了以往靠引进运动员的状况,但由于我市没有顶级的职业队伍,我市现有的职业足球队无法接纳本土优秀人才,导致人才流失。

3.足球场地设施不足。2006年以来,深圳足球管理中心的工作重点以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为主,并以校园足球联赛为基础选拔组建了深圳市男子、女子8支青少年足球梯队。目前足球管理中心所属1块场地设施无法满足8支球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场地设施严重不足。此外,因土地紧张的原因,我市业余足球运动场地供应缺口较大,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参与足球运动的需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和足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足球强市为目标,探索有深圳特色的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协调发展方式,建立完善的覆盖全市各街道、类别多样、系统衔接的立体化足球体系,坚定不移地走足球社会化、职业化、产业化发展道路,努力提高深圳足球整体发展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发展足球运动与促进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放在足球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足球的教育、健身、竞技、娱乐和经济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破解难题与完善机制相结合。正视深圳足球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方法破解发展难题,拓展足球发展领域,完善发展机制,不断突破阻碍足球事业发展的瓶颈。

——顶层设计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立足深圳城市发展实际,加强顶层设计,促进业余足球与职业足球协调发展,促进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协调发展,促进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法规引导、政策保障、市场监督、场地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发挥政府作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吸纳社会资本,调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支持深圳足球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7—2020年)。

深化足球改革,理顺足球管理机制,明确行政部门与足球行业组织的职能定位,实现职业足球、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蓬勃发展,足球人口快速增长,深圳职业足球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到2020年,力争拥有中超、中甲和中乙球队,并形成校园足球队、深圳市代表队、深圳市职业足球队的三级队伍结构;全市50%的学校参与校园足球计划,支持建设30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青少年注册球员总数达到10000人,并建立青少年各年龄段市级足球运动队梯队;参加深圳业余足球联赛队伍达到600支以上,总人数超8000人;全市足球场地数量超过900块,达到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0.6块。

——深圳特色的足球运动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政策法规初具框架,行业规范趋于完善。

——各级各类足球运动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民关心、支持和参与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建立,竞赛制度渐趋合理,足球场地设施逐步完善,足球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各级队伍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职业俱乐部参加国内比赛成绩优良,青运会、省运会成绩有新突破。

(二)中期目标(2021—2030年)。

到2030年,深圳足球水平达到亚洲前列。

——体制机制顺畅高效,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运动体系合理衔接、有效运行。

——足球人口基础雄厚,专业人才全面发展,竞赛体系丰富,足球场地设施显著增加。

——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多元投入持续稳定,足球产业规模有较大提升,成为体育产业的重要引擎。

——足球竞技水平达到亚洲前列,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三)远期目标(2031—2050年)。

到2050年,深圳足球迈进国际先进行列。实现深圳足球全面发展,各类人才基础雄厚,城市足球文化内涵丰富,足球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为中国实现足球一流强国做出贡献。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足球体制机制改革。

1.科学构建深圳特色足球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足球管理框架。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市场环境,加强监督管理。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促进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积极推动校园足球发展。市足球协会(以下简称市足协)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市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

2.健全完善足球可持续发展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实现足球运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循环。打破利益藩篱,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专栏1 改革深圳市足球协会管理体制

调整改革市足协,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进行调整改革。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建立依法自主管理、科学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规章健全、监管完善的协会管理体制。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加强对市足协的支持和保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市足协改革和发展。

(二)打造高水平足球俱乐部。

1.优化职业足球发展环境。加强职业足球顶层设计,营造有利于职业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发展的外部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设立足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俱乐部的扶持。在深圳注册并冠“深圳”队名,参加职业联赛的俱乐部,按项目类别、影响力、职业联赛等级、投入和名次等,专项资金可给予资助。

2.促进俱乐部健康发展。按照中国足球协会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俱乐部,引导俱乐部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俱乐部租用相关足球场地作为相对固定的训练基地,增强俱乐部的城市归属感。力争到2020年,各职业球队均保持同级别联赛中上游水平。支持俱乐部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可持续的职业足球人才体系。

3.加强职业赛事组织与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成立赛区委员会,统筹开展赛场安全设施建设、赛场周边环境整治、城市运行保障、球迷管理、赛场秩序维护、社会舆论引导等赛事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赛事期间紧急状态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深圳赛区竞赛秩序,树立良好赛风;引导球迷文明观赛,打造文明赛区。积极申办国内外高水平职业足球赛事,组织深圳职业足球队伍与国内外职业足球队伍开展赛事交流,提升办赛水平和队伍实力。

专栏2 提高各级足球职业俱乐部水平

落实职业足球发展政策措施,构建政府引导、规划科学、依托市场、管理规划、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职业足球发展体系。到2020年,力争同时拥有中超、中甲和中乙球队。到2030年,争取每个级别的职业联赛拥有1—2支队伍参赛,且名次处于中上游水平。到2050年,争取每个级别的职业联赛拥有1—2支队伍参赛,且处于领先地位。

(三)提升青少年足球运动水平。

1.加强青少年足球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比赛,积极选拔和发现优秀学员,建立各级青少年足球训练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市足协组建各年龄段青少年梯队,为职业足球发展提供后备力量。促进普通中小学、体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青少年培训中心、优秀运动队、职业足球俱乐部各层次间人才选拔、输送渠道的有效衔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不断扩大青少年足球人口规模。

2.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将校园足球作为体育课堂教学和“校园体育一小时”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足球活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足球课程,积极开展以班级为参赛单位的校内联赛及其他校园足球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组建学生足球俱乐部、足球社团,建立班级、年级和校级足球队;鼓励组建校园女子足球队。建立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培养学生足球运动的兴趣和技能,使足球成为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在推动班队、年级队、校队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建设足球特色学校。

3.增强校园足球师资力量。多渠道配齐配强校园足球教师,制订校园足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通过购买服务、特聘教师等方式,鼓励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多种方式的教师培训。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足球专家培训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选派部分优秀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人员、教师、教练员、裁判员赴国外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4.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广泛开展以强身健体和快乐参与为导向的校园足球竞赛,构建校内、校际、区级和市级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和衔接机制。鼓励和支持学校参加各级校园足球交流比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参加国际足球交流比赛,提升实战水平。积极完善竞赛监督制度,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风气。继续办好深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深圳市“体彩杯”少儿足球锦标赛、深圳市运动会足球比赛等传统赛事,打造新型校园足球赛事品牌。

5.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市足协等多方共同参加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我市校园足球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争取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推广、普及校园足球等方面签署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改革发展备忘录,加强我市校园足球改革的整体部署。

专栏3 建立青少年各年龄段市级足球运动队梯队

到2020年,建立6级(7至12岁)青少年足球训练营(每个年龄段100人)。组建U11—U18八支男子青少年梯队和U14、U16、U18三支女子青少年梯队;到2030年,争取组建U9—U18十支男子青少年梯队和U10、U12、U14、U16、U18五支女子青少年梯队;到2050年,各个梯队队员后备人才储蓄雄厚,不断输送足球人才。

加快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到2020年,支持建设30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所校园足球参赛学校均应配备1名以上足球教师,建立高中、初中、小学三级校园足球联赛;到2030年,支持建设40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争取建立完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参加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队伍达到200支,每所校园足球参赛学校均应配备2名以上足球教师。

(四)推动业余足球发展。

1.加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区推广足球运动,鼓励发展各级各类足球运动单项协会,建立健全各区(新区,下同)足球协会,资助单项协会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的足球赛事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社会足球组织,有效引导各地社会足球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机构积极开展公益性足球培训活动,举办社区家庭足球赛、少年儿童足球赛等趣味性比赛和足球知识、足球运动健康等公益讲座。

2.加强社会足球指导与服务。建立足球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至少培养100名有专业技能的足球指导员。构建社区足球指导服务体系,组织、选派优秀足球指导员进社区、企业、厂区开展足球项目科学健身指导活动。有条件的区探索设立社区足球指导员专门岗位,鼓励专业教练员、裁判员服务社区,指导开展足球活动。

3.打造业余赛事平台。鼓励组建业余足球俱乐部,每年组织深圳市足球协会城市足球超级联赛、深圳市足球协会城市足球甲、乙、丙级联赛等,打造业余足球品牌赛事。鼓励组建社区足球队、社区足球协会和区域性非职业足球联盟,注重家庭参与,丰富社会足球比赛形式。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赛事和活动。逐步建立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11人制、7人制、5人制及沙滩足球联赛制度,营造良好社会足球氛围。市、区足协加强对社会足球赛事组织、人才培训、协调指导、注册管理、裁判监督、纪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和服务,促进社会足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专栏4 推动业余足球的发展

每年举办深圳市足球协会城市足球超级联赛、深圳市足球协会城市足球甲、乙、丙级联赛、深圳市足球协会杯赛、深圳杯业余足球联赛、深圳市“体彩杯”少儿足球锦标赛、深圳市各级各类校园足球联赛等传统赛事,打造新型足球赛事品牌。到2020年,参加深圳业余足球联赛队伍达到600支以上,总人数超8000人;到2030年,争取参赛队伍达到800支,总人数超10000人;到2050年,争取参赛队伍达到1000支,总人数超12000人。

(五)培养专业人才。

1.建立新型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兴办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结合的新型国际足球学校。探索与国际足球学校合作设立足球培训机构,规划建设足球专业学院或学校。建立复合型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各类人才培养标准、准入、注册管理等制度。构建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等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完善培训组织管理架构及培训类别,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建立足球学院或开设足球专业,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培养多层次足球从业人员。

2.完善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构建多渠道、多形式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不断增加足球人才后备力量。完善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和选拔机制,通过深圳市“体彩杯”少儿足球锦标赛、深圳市运动会足球比赛和青少年足球训练营,选拔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到市级青少年梯队。鼓励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

3.大力发展足球从业人员队伍。加强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完善裁判员注册、培训、考核、选派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裁判员的思想品质和执法水平。拓宽社会足球指导员培训渠道,提高社会足球指导员技能水平,探索设立社区足球指导员专门岗位。加大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宽退役运动员发展空间,畅通退役运动员向教练员、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转岗就业的渠道。

专栏5 培养专业足球人才

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兴办新型足球学校。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建立足球学院或设立足球相关专业,加强深圳市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建立教练员分级培训制度,完善社会足球指导员培训培养机制。每年组织300人次教练员、等级裁判员参加培训。到2020年,争取总计选派100名优秀专业人员出国学习;到2030年,争取总计选派300名优秀专业人员出国学习;到2050年,争取总计选派500名优秀专业人员出国学习,服务于深圳足球各个领域。

(六)建设场地设施。

1.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充分利用国家有关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地完成好建设任务。探索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多种方式建设足球场地设施。加快推动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高水平职业足球训练基地,新建或改造专业足球比赛场馆。充分整合体育中心、公园绿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场地资源,拓展足球运动场所,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探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因地制宜,建设露天草坪足球场。推进社区配建足球运动场地,鼓励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足球场地。

2.加大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力度。切实推动各级各类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校园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兴建的足球场地在没有比赛训练任务的前提下,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引导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所属足球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营利性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服务。鼓励职业俱乐部以适当形式开放场地,供训练、比赛和参观学习。

专栏6 建设足球场地设施

逐步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的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有1块以上的标准足球场地,其他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适宜的足球场地。鼓励企业修建高标准、高规格的足球训练基地、足球场及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完善市级足球场地设施。到2020年,全市足球场地数量超过900块,其中至少新建场地308块,达到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0.6块。

(七)培育足球文化及产业。

1.建设深圳足球文化。树立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理念,塑造深圳足球文化形象。积极倡导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观众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足球运动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和足球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努力培育文明参赛、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强化舆论引导,掀起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的热潮。加强球迷团体的引导和管理,实现球迷与足球俱乐部的良性互动,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知识培训及观赛安全教育等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球迷文化。

2.大力发展足球产业。与教育、文化、旅游、地产、制造、会展等产业多向融合,加快足球产业发展。发展赛事服务、数据服务、培训服务等足球服务业。积极推动足球赛事运营、场馆运营、中介代理、健身娱乐、医疗康复、足球电子竞技、衍生品开发等服务市场。做强足球产品、服装、装备、器材制造等足球产品企业。加快足球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全产业链的运营模式。

3.加快发展足球服务业。大力开拓足球场馆运营、竞赛表演、足球培训、足球中介代理机构等服务市场,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引进和举办高水平的足球赛事,推动电视转播、媒体广告、网络服务、大众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

(八)促进开放交流。

1.加强足球对外交流。充分挖掘本土足球专业人才,每年分批分类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经营管理人员到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输送青少年队伍与足球先进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交流、学习和比赛。探索引进国际高水平足球职业俱乐部,扩大深圳影响力和知名度。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国际交流,重点引进在专业人才培训、青少年培训、足球经营管理、国际足球交流等领域能力突出的足球专业人才来深工作,引入一批高水平教练、海外高层次足球人才对我市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实施规模化培训。

3.增强深圳足球国际影响力。敢于创新,积极参与各类足球交流、扩大区域足球活动;积极建设国际足球活动品牌,通过办赛参赛向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参与亚洲等国际足球活动,发挥深圳足球影响力。

专栏7 加强足球对外合作交流

加强与国际足球组织及专业机构、足球发达国家、世界著名足球俱乐部等交流与合作。与欧美等足球发达国家职业俱乐部合作培训教练员和青少年运动员。举办和参与各类高水平国际足球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足球振兴工作,研究确定足球振兴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足球振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积极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由政府统筹,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足球发展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组织实施。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逐项落实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

1.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力度。将足球改革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设立市足球发展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依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引导保险公司根据足球运动特点开发职业球员伤残保险、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足球场地设施财产保险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2.规划和土地政策。鼓励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现有设施、增加足球活动空间。新建的足球场地建议原则上产权归政府,如非经营性且产权归政府的可采取协议出让,如经营性且产权归投资主体的应采取招拍挂出让。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3.税费和价格政策。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赠足球运动服装和器材装备,支持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强化监督考评。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