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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17 标签: 农业

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现将《2018年北京市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北京市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必须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力解决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注重实效,推进信息化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谋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发挥互联网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进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融合发展,加快北京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1.继续开展智慧乡村建设,以需求为导向,研发适应首都“三农”特点的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探索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完善工作和服务机制,加强市、区协同,注重与美丽乡村、低收入村户帮扶等重点任务相结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主责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各相关区农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村镇建设处)、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开展智慧乡村评估体系研究,提高对建设绩效目标的考核评价能力;开展智慧乡村应用运行监测,提升建设成果的长期运行效益。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组织开展智慧农园建设,加深信息化在全产业链、全环节、全要素中的应用深度,规范项目管理和服务指导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能力,形成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服务在线化、管理数据化的园区发展模式。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4.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化顶层设计和服务指导,以规划为目标,提升信息化对产业园全面发展的引领和驱动作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市农科院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5.以促进节本增效为目标,继续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强化北京现代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效能,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推进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完成智慧蛋鸡物联互通模式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北京设施蔬菜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加强对项目的指导、支持和监督,提升项目效益。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7.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农邮通”服务站和“一村一品+电商”建设,提升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发展乡村智慧旅游,促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和优质发展。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农产品流通处、协调联络处)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抓协同,完善信息化发展机制

以促进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协同、高效、有序、安全发展为目标,加强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的统筹指导,塑造部门联动、市区融合、各界聚力的良好机制。

8.加强市农委系统单位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出台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严格项目审核,协调各单位集约、高效、有序开展信息化建设。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9.以智慧乡村、智慧农园等重点任务为纽带,进一步理顺市、区信息化工作机制,强化任务落实。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0.以强化信息资源管理为核心,促进信息化协同发展,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编制信息资源目录,研究制定技术规范,建立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强化涉农数据资源平台服务能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数据交换和管理需求。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11.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开展政府网站整合工作,梳理现状,规范域名管理,清理“僵尸”网站,合并内容和功能相近的网站。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12.按照国家和全市部署,开展应用系统整合工作,关停或合并应用频度较少的系统,以统一认证为基础,加强应用系统整合。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13.发挥北京农业互联网协会、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发展模式;继续加强京津冀农业农村信息化合作。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农产品流通处)、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强服务,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强化农村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行政部门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和行业监测能力。

14.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建设600个益农信息社,搭建信息进村入户综合管理云平台。

主责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5.继续做好北京移动农网、12316与12396服务热线、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工作;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能力。

主责单位: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市农业局、市农科院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组织处)、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6.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一站式”综合服务水平;继续做好网站、微博、微信等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开展内容保密审查,提高纠错能力。

主责单位:市委农工委(办公室、宣传处)、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7.加强涉农舆情监测和服务效能,提升对重点、热点、难点工作的舆情监测水平,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主责单位:市委农工委(宣传处)、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科技等数据建设,强化数据融合与分析利用;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分析,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继续实施农业农村部生猪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工作。

主责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社会发展处)、市农业局、市农研中心、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19.加强信息化对重点任务支撑力度,提高业务管理现代化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台账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运维及管护资金的动态管理;用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实现信息联通共享,加强日常监管,拓展农村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的应用范围;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运行监测,继续加强低收入村户立档建卡信息系统的应用;采集与核实我市基本农田的空间和属性信息,完善农业生产空间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农业生产主体普查,建立生产主体数据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和畜禽种质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主责单位:市农委(村镇建设处、产业发展处、经营管理处、协调联络处)、市农业局、市农研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稳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成果安全运行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保障信息化建设成果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0.按照信息系统迁移入云的要求,修订信息安全制度,调整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重点时期保障,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1.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沟通,提升市农委系统单位信息安全协同水平,加强信息通报与反馈机制建设,开展电子邮件专项整治等信息安全检查,组织培训,提高整体保障能力。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2.根据市农委机关搬迁要求,优化调整信息化运维体系,完善台帐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网络、动环、消防7*24小时监控,定期开展巡检,及时消除隐患,强化信息终端运维管理工作。

主责单位:市农委(办公室)、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3.发挥首都在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装备、产品的研发;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工作。

主责单位:市农科院、市农委(社会发展处)、市农委(城乡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各相关区农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