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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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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21〕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

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广州金融业发展成就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广州金融发展环境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第一节建设六大中心

第二节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第三节推动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

第四节加强监管协同及金融风险防控协调

第四章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供给能力

第一节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第二节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第三节丰富金融产品体系

第四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第五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第五章构建科创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支持科创能力

第一节培育发展科创金融支撑体系

第二节优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三节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第六章推动数字金融创新,提升金融科技服务能力

第一节科学构建数字金融创新生态系统

第二节大力引导培育数字金融产业化发展

第三节着力推进广州地区金融数字化建设

第四节创新推动数字金融关键技术攻关

第五节强化数字金融创新边界和规范发展

第七章发展普惠金融,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第一节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第二节加强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第三节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第四节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扶持

第五节规范发展地方金融

第八章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增强绿色发展能力

第一节深化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

第二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

第三节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第四节推进绿色金融创新

第五节建设服务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第九章聚力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节发挥广州期货交易所核心作用打造风险管理中心

第二节全面促进广州期货市场培育和发展

第三节推动广州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

第十章优化金融区域布局,增强金融综合竞争能力

第一节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越秀区)

第二节建设金融支持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核心区(海珠区)

第三节建设白鹅潭产业金融服务创新区推动金融业全面发展(荔湾区)

第四节依托国际金融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示范区(天河区)

第五节推动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白云区)

第六节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创金融示范区(黄埔区)

第七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花都区)

第八节建设普惠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番禺区)

第九节建设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示范区和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南沙区)

第十节建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从化区)

第十一节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增城区)

第十一章优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第一节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

第二节强化监管科技建设与应用

第三节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治理

第四节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整治

第五节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

第十二章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发展能力

第一节优化金融政策支撑

第二节提升信贷获得便利

第三节增强金融服务效能

第四节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建设

第十三章推进金融开放合作,不断提升广州金融国际影响力

第一节加大金融招商力度

第二节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市场

第三节打造多元化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平台

第四节深化金融区域交流合作

第十四章推进金融人才和金融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州金融文化影响力

第一节打造华南金融人才高地

第二节建设高水平新型金融智库

第三节打造岭南金融文化中心

第十五章保障实施

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金融组织党建

第二节完善组织实施机制

第三节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附件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重点项目和工作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规划未来五年我市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是推动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广州金融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市金融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金融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2234亿元,居全国大城市第四位,是“十二五”期末的1.37倍,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8.9%,自2019年以来已成为全市第四大支柱产业;金融业税收489.3亿元,是2015年的1.41倍,占总税收比重为11.0%,税收重点行业排名第三。2020年末,广州地区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78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44万亿元,分别是“十二五”期末的1.58倍和1.99倍,本外币贷款增速持续保持北上广深津五大城市第一位;2020年社会融资规模新增1.03万亿元,是2015年的2.55倍;2020年全市保费收入1495.6亿元,居全国城市第三位,是2015年的2.11倍;2020年全市证券交易额20.6万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达到201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8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502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55家。截至2020年末,全市持牌金融机构326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56家,地方金融机构超过3500家,金融业总资产超过9万亿元。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

(一)银行机构发挥融资主力军作用。“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长期保持两位数增长,截至2020年末,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为15.5%,居北上广深津五大城市第一位。不良贷款率0.98%,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抓紧落实央行专项优惠利率资金支持政策。2020年,全市共有1.3万多家中小微企业获得央行专项优惠贷款330.8亿元,总金额全省第一;11.8万家企业获得银行机构自有资金专项优惠贷款2600多亿元,各行发放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都显著低于往年同期水平。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我市出台创新举措,建立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应急转贷机制,印发实施《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企业转贷服务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6月10日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始正式运行。截至2020年末,在该项政策支持下,11家合作银行机构已授信超过202亿元,实际投放超过188亿元,受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过2.8万家。

(二)保险业服务和保障功能明显增强。2020年保费收入1495.6亿元,居全国城市第三位,占全省保费收入的26.5%,同比增长4.97%,比全省增速高2.13个百分点。保险赔付金额454.87亿元(不含分保的赔付支出),保险业总资产达5081.2亿元,同比增长14.3%。“十三五”时期,我市积极引进保险资金,截至2020年末,保险资金在穗投资余额累计超过4000亿元,主要投向广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新兴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有力地支持了广州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大力推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及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上海保交所南方总部落户,促进广州商业保险、再保险、保险交易、保险基础设施、保险场内交易市场建设等各项保险创新。

(三)资本市场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广州期货交易所获批设立,为广州打造风险管理中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打下坚实基础。区域性股权市场完成整合,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落户广州,成为唯一服务全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等全国性资本市场交易平台均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十三五”期间,广州企业通过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超8900亿元,其中2020年直接融资规模1843亿元,占全市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17.9%。2020年末,广州境内外上市公司合计201家,总市值约3.8万亿元,其中境内A股上市117家,总市值约2万亿元;新三板挂牌公司累计502家。全市注册证券、基金、期货总部机构13家,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1746家,较2015年末分别增加4家、669家;“十三五”期间代理证券交易额累计78.4万亿元、期货交易额25.7万亿元。证券基金期货业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截至2020年末累计批准11家私募基金机构试点资格;摩根大通期货成为内地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后的国内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

(四)地方金融稳健规范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形成“五链协同”监管与服务体系,监管质效明显提升。2020年末共有小贷公司116家,其中互联网小贷公司41家,居全国一线城市第一位;贷款余额296.1亿元。典当行99家,典当余额22.4亿元,典当总额70.8亿元。融资担保公司41家,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42.9亿元。融资租赁公司2458家,资产总额1772亿元。商业保理公司746家,资产总额280亿元。

(五)金融功能区有力服务实体经济。规划构建以广州国际金融城为核心的金融功能区空间发展格局。以金融功能区为抓手,促进产融对接效率,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进入全面开发建设,吸引11家金融机构购地进驻。在全国首创建设民间金融街,成为全国民间金融产业发展标杆和示范,公益金融试验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获省授牌。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努力打造科技金融创新高地,集聚各类金融创新企业599家。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进驻机构336家。白鹅潭产业金融服务创新区引进了全国新三板华南服务基地等一批平台机构。广州创投小镇累计引进企业近350家,被评为“2020年中国最佳基金小镇”以及“广州市示范园区”。万博基金小镇落户各类投资基金企业354家,管理基金规模279亿元。广州温泉财富小镇入驻金融类企业152家,资金管理规模约600亿元。

三、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

“十三五”时期,我市以自贸试验区金融先行先试、绿色金融和数字金融为重点,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83条政策落地实施,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在广东省率先落地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截至2020年末,累计开立FT账户1569户,办理跨境结算941亿元。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是首批五个试点区唯一的一线城市。累次考评名列前茅,成功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2020年末,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超3800亿元,居全省第一;累计发行各类绿色债券超700亿元,总量和增速均位列全国各试验区第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碳配额现货交易量累计成交突破1.72亿吨,排名全国第一。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全国第二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成立全国首家数字金融协会。

四、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成效明显

成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建立地方金融机构从设立到日常监管到退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构建监管协同机制,探索监管科技运用。设立全国第一家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机构——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为唯一服务全省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防控中心在金融监管科技研发、应用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国务院督查奖励等多项表彰。在全国率先出台《广州市决胜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率先试点首席风险官制度等,构建金融风险防控的基础防线。积极稳妥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全部停止运营,网贷风险大幅下降。大力处置化解非法集资陈案,非法集资陈案存量风险大幅出清。创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模式,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创新“处非宣传广州模式”,获得国家处非联办和广东省处非领导小组的多次表彰和肯定。

五、金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十三五”期间陆续制定涵盖市场、平台、机构、人才、环境、监管、服务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特色鲜明的金融政策体系,支持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与一线先进城市相比,从远远落后到基本持平,政策的促进引领效应日益显现。“十三五”期间,广州发展集团财务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金融机构获批设立或迁入。《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实施6年来,累计支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超20亿元;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实施5年累计评出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1361人,奖励资金超过1.73亿元。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建成华南地区第一家综合性金融博物馆——岭南金融博物馆。连续举办8届金融图书“金羊奖”评选,共评选78种(套)优秀金融图书。持续组织珠江金融论坛、珠江资本讲堂活动。新设或引进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亚洲金融智库、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等一批重量级金融智库,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推动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撑。打造高质量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国际金融论坛(IFF)永久会址落户广州南沙。常态化举办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举办中国风险投资论坛、金融高质量发展广州峰会、穗港澳金融合作推介会、亚洲金融高峰论坛暨亚洲金融智库年会、绿色金融发展论坛暨ESG前沿研究会议等高端论坛,汇聚全球智库资源为广州金融发展建言献策。广州连续9次进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位列全球金融中心第22位。

六、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取得积极进展

高起点谋划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制定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部委《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及省实施方案,制定广州市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行动方案,持续推进金融规则互联互通等系列工作,全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等重大项目和平台设立工作。

虽然广州金融在“十三五”时期保持快速发展,但是也必须认识到,与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先进城市相比,广州金融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金融产业贡献与广州经济地位不匹配。2020年广州GDP为2.50万亿元,分别为深圳(2.77万亿元)的90.3%、北京(3.61万亿元)的69.3%,上海(3.87万亿元)的64.6%,但金融业增加值仅为深圳的53.3%、北京的31.1%、上海的31.2%。广州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8.9%,远低于北京的19.9%、上海的18.5%、深圳的15.0%。

二是金融法人机构数量少,综合实力弱。截至2020年末,广州共有持牌金融机构326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56家,与上海(持牌金融机构超1600家)、北京(法人金融机构超800家)、深圳(法人金融机构约200家、持牌金融机构近500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广州的法人金融机构与北京、上海、深圳同类机构相比,资产规模、综合实力等指标差距大。

三是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短板明显。广州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只有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在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功能效应,与北京、上海、深圳相比差距明显。

四是金融高端人才缺乏。上海、北京金融从业人员分别达37万人、54万人,深圳金融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广州约16万人,法人金融机构少,对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金融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创新性人才、复合型人才,产品开发、定价和风险管理人才、具有国际执业资格的高端金融人才短缺。

专栏1“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总体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12 8.9
金融业总资产(万亿元) 10 9.06
金融业税收收入(亿元) 600 489.3
打造全国金融市场交易平台(个) 1—2 1
培育总资产进入中国金融500强的金融机构(家) 15
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家) 1—2 2
培育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家) 500 703
分行业目标 银行业 银行机构总资产(万亿元) 8 8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 6 6.78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4 5.44
证券 期货业 培育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居同行业前列的证券、基金、期货法人金融机构(家) 6 3
直接融资比重(%) 40 17.9
分行业目标 保险业 保险业金融机构数(家) 100 112
年保费收入(亿元) 1000 1495.6
保险深度(%) 5 5.98
保险密度(元/人) 6000 8309
其他 金融业 各类类金融机构和相关组织(家) 3000 >3500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广州金融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广州金融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面临新的环境。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与此同时,全球金融风险持续积聚,新一轮宽松货币政策推高全球债务水平,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金融风险输入和跨境传导隐患增加。

从国内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得益于我国经济总量增长,金融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大。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更注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差异化发展,融资结构将更加优化,直接融资占比上升,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体系,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等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但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金融监管面临新的严峻挑战。受多重因素影响,金融业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现代科技已经并将进一步对金融业态带来巨大改变,数字货币、网络安全、信息保护已成为金融监管的全新课题;金融体系内部风险和隐患并未彻底消除,疫情冲击下新老问题相互交织叠加;金融监管资源不足,金融监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金融基础设施助力监管的有效性不足,基层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伴随以上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广州金融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金融业综合竞争力不强,引领型航母型法人金融机构欠缺,金融高端人才缺乏,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偏弱,金融对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国内以城市为主体的区域竞争更加激烈,金融资源集聚城市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多个区域中心加大力度吸引金融资源集聚,广州金融发展面临更大外部竞争压力。广州必须在“十四五”时期大力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综合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尽管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错综复杂,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但从金融业发展总体情况看,我市已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且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产业基础、优越的区位特质和禀赋等支撑,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坚实。国家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省委、省政府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发展,多个重大历史机遇形成叠加效应,对广州金融发展极为有利。此外,近年来我市先后获批国家多项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取得良好效果,各区也出台了力度较大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形成市区政策叠加效应,为提升我市金融资源配置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市金融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用全面辩证长远眼光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坚定信心、奋勇前进。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构建与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的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探索形成国际标准,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金融高端集聚功能区建设,汇集机构、人才、业务和资金,建设面向全球的财富管理中心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化金融资源配置中心。支持广州推进数字金融创新发展,创建数字金融标杆城市。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核心,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建设引领全国、影响全球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高地。加快构建完善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第二节发展目标

一、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广州形成配置高效、便利安全、生态优良、充满活力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核心引擎,大湾区资产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创新中心、数字金融科创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要素区域交易中心地位更加凸显。金融综合实力大幅跃升,金融业增加值、存款和贷款余额、保费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全面发展,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金融国际化程度更高,形成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显著增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资源配置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功能完善,金融运行安全、质优、高效。

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取得决定性重大成就,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建设上新水平,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中心功能大幅增强,省会城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宜居环境功能全面强化,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充分彰显,枢纽之城、实力之城、创新之城、智慧之城、机遇之城、品质之城更加令人向往的主要目标,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产业、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发挥金融调配和优化社会资源流向的作用,引导各类资源投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经济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等关键领域,支持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和消费升级,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使金融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金融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核心引擎取得新成效,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金融综合实力明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9.5%;金融业总资产突破11万亿元;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金融业税收收入达700亿元;金融交易平台辐射力明显提升,打造1—2个全国性的交易平台;培育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持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金融业从快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改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二)行业目标。

1.银行业。继续发挥融资主力军作用,信贷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到2025年,银行业总资产达到9.6万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分别超过9万亿元和7万亿元,绿色贷款余额实现较快增长。

2.保险业。保险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显现,养老保险、健康险、农业保险、巨灾险等快速发展,为经济健康运行提供可靠的风险转移和保险保障支持。到2025年,各类保险机构达到115家,年保费收入超过1800亿元,保险深度超过6%,保险密度超过10000元/人。

3.证券基金期货业。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健全,融资功能不断增强,上市公司数量不断扩大,质量持续提升,到2025年,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挂牌)累计达到800家以上;培育发展6家以上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居同行业前列的证券、基金、期货业法人金融机构;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超过1400亿元;融资结构不断优化,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

4.地方金融业。到2025年,各类地方金融机构达4000家以上,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领域加快发展,打造行业标杆,并与银行、证券、保险等共同构成多层次的金融组织和市场体系。

专栏2“十四五”时期金融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总体 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8.9 9.5
金融业总资产(万亿元) 9.06 11
金融业税收收入(亿元) 489.3 700
打造全国性交易平台(个) 1 1—2
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持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家) 0 1—2
分行业 目标 银行业 银行机构总资产(万亿元) 8 9.6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 6.78 9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5.44 7
保险业 保险业金融机构数(家) 112 115
年保费收入(亿元) 1495.6 1800
保险深度(%) 5.98 >6
保险密度(元/人) 8309 >10000
证券基金期货业 挂牌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家) 703 800
培育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居同行业前列的证券、基金、期货法人金融机构(家) 3 6
直接融资比重(%) 17.9 25
绿色债券累计发行(亿元) 705 1400
地方 金融业 地方金融机构(家) >3500 >4000

第三章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第一节建设六大中心

一、建设大湾区资产管理中心

(一)构建资产管理业务组织体系。大力引进境内外资产管理类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和发展本土资产运营、财富管理等金融机构。鼓励在穗金融机构针对大湾区建设需求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满足居民与企业投融资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

(二)推动大湾区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吸引港澳金融机构扩大在穗业务,引进港澳先进的财富管理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大湾区居民和企业需求开展跨境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业务和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创新,建立我市REITs项目储备库。继续推进QFLP业务,吸引更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穗集聚发展。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推进大湾区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发展。

(三)支持专业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构建审计、律师、公证、会计、咨询等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高端中介服务体系,发展资本中介、担保增信、金融信息与研究等新型中介业务。加强培育和引进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人才,为港澳地区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专业人才来穗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二、建设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中心

(一)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等碳金融业务创新。

(二)拓展绿色金融产融对接范围。优化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提高绿色金融产融对接效率,推动系统向大湾区金融机构开放,实现大湾区绿色企业和项目信息共享。

(三)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加强在穗金融机构与港澳同业的绿色金融合作。发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优势,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

三、建设大湾区数字金融科创中心

(一)加快金融业态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科技与金融业态深度融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优化金融产品服务、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系统平台等,促进金融要素资源最优配置,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精准性、便利性、高效性,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降低成本、惠民利企、安全可控,提升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培育发展数字金融产业体系。设立创新型、多元化、区域性数字金融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区,聚合金融场景、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算法算力等核心资源,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推进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平台对接,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建设,促进产业链、数据链和资金链“三链合一”,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跨境贸易融资和结算等领域的“惠民利企”项目落地。积极争取将广州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根据国家规定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和标准规范。

(三)优化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生态。强化数字金融的创新边界,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优化金融数字化治理机制,加快推进金融监管科技发展。建设数字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基于金融场景的数字技术研发攻关。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数字金融融合发展,积极与国际领先的金融、科技领域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探索数字金融领域司法保障和跨域合作,建立先进的创新激励、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撑体系,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金融科创中心。

四、建设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一)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协同港澳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支持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挥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联盟、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的作用,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广州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联合港澳投资机构设立创投基金,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科研成果转化及科技企业孵化。研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市落地。

(二)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发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华南基地等平台作用,实施“科创领头羊”工程、“上市苗圃”培育工程,支持科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境外机构合作,为大湾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五、建设大湾区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

(一)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鼓励在穗企业在港澳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回流使用,支持在穗境外上市企业资金回流。鼓励开展跨境双向投资、并购。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业务,为境内“走出去”企业或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稳妥推进跨境资产转让业务。

(二)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大湾区融合发展的账户管理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三)开展跨境保险业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为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穗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满足市场实际需求的创新型跨境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研究发展航运保险、物流保险、邮轮游艇保险等业务。

六、建设大湾区金融要素交易中心

(一)优化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尽快研发产品上市,发挥平台作用,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期货市场发展的核心引擎。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华南基地作用,利用好我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境外资本市场平台合作机制,推动更多在穗企业境外上市。推动设立REITs区域交易中心。

(二)强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功能。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专板”“中国青创板”“绿色环保板”“天使板”等特色服务板块,探索“先挂牌再上市”转板培育机制。推动除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外的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份(股权)集中登记托管。

(三)建设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南方总部运营发展,搭建服务大湾区发展的国际再保险、国际航运保险、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等业务平台。支持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发展壮大,研发大湾区创新型航运保险业务。

(四)促进各类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支持各类要素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增强配置生产要素功能。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增强服务功能,建设服务大湾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打造成为我省优化金融资产要素配置、服务实体企业的基础设施平台,不断降低金融资产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支持广东省珠宝玉石交易中心、广州钻石交易中心发挥专业平台功能作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珠宝玉石、钻石产业;支持广州钻石交易中心争取一般贸易通关和财税优惠政策,升级为国家级交易平台。

第二节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一、加强与港澳地区金融规则对接

推动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收集大湾区内金融机构反馈的监管诉求和问题,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大湾区监管政策协调一致,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清晰指引,并对标先进的规则制度,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交易规则对接。

二、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在推动广州地区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借鉴港澳信用建设经验成果,探索依法对大湾区内企业实施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推进和完善结算、缴费、支付等工具跨境联结和使用。

三、推进金融机构互设机构及开展股权、业务合作

支持在穗金融机构在港澳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穗企业并购港澳金融机构。推动港澳地区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总部落户广州。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参控境内金融机构。支持港澳地区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在穗集聚发展。

四、拓展产品和服务互通

稳步推进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服务。鼓励在穗银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推进粤港澳基金互认工作。推进“跨境理财通”试点尽快落地。

第三节推动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

一、推进重点机构设立和运营,服务大湾区建设发展

加快搭建大湾区金融市场重要平台,服务大湾区建设发展。加快广州期货交易所产品上线,发挥广州期货交易所核心聚集作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期货市场发展。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二、高水平建设金融载体,推进大湾区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广州国际金融城开发建设,重点发展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高端金融业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大湾区金融合作业务集聚发展。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打造国家金融开放创新高地。加快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将广州打造成大湾区绿色金融核心引擎。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打造大湾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高地。主动对接支持服务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务合作区建设,在改革协同联动中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

第四节加强监管协同及金融风险防控协调

一、建立金融监管沟通协调机制

推动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合作,防范监管套利。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监管沙盒”。推动优化创新领域金融监管,建立金融跨境经营风险、突发金融事件的监管信息交互和应急处理协同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作机制,完善广州与港澳地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监管合作机制。

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风险防范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功能,探索建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第四章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供给能力

第一节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鼓励发展、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一、分类做优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广发银行加快上市进程,壮大金融总部经济。支持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万联证券等加快在A股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引导、支持珠江人寿、京东安联、众诚汽车保险等保险法人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境内外市场普通股发行上市、发行优先股和次级债等方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综合实力。推进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复业。支持广发证券打造一流的资源配置型投行和财富管理机构,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万联证券、粤开证券提升行业排名和影响力;支持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稳健规范多元化经营,打造金融业态完备、各金融板块高效协同的现代金融服务控股集团,支持广州金融控股集团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

二、推动新设金融机构

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和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在广州设立民营银行,为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和绿色产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探索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创新,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拓宽渠道。推动若干保险法人总部迁址广州,争取推动设立创新型法人保险机构,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来广州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创新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金融业态。引进各类期货、基金公司和中介等与期货交易及资产配置相关的金融机构落户。

第二节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一、优化信贷服务

推动各银行机构践行普惠金融战略,尤其是中小银行积极实现战略转型,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同时发挥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补充作用。加强产融对接,利用“粤信融”“信易贷”“中小融”等信息平台畅顺信贷供需对接,提升信贷的可获得性,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支持。

二、加快发展保险市场

大力推动做强、新设、引进保险总部机构,努力改变广州法人机构少、保费收入高的倒挂现象;引导支持珠江人寿、京东安联、众诚汽车保险等保险法人机构优化治理,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竞争力;争取更多的政策落户广州;加强与各类保险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资源库,形成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的常态对接机制,充分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推动引入保险资金增强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规模,加大政府基金对产业的引导促进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支持我市社会治理。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南方总部发展壮大,探索搭建服务大湾区发展的国际再保险、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等业务平台。

三、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和新三板华南基地的作用,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注重抓好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市场,提升广州金融资源配置影响力。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专板等特色板块,引导广大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加快健全期货相关产业链,打造风险管理中心。

第三节丰富金融产品体系

围绕高质量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重点发展产业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构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需求、适应广州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引入中长期信贷资金和保险资金,支持城市更新改造,支持广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资银行市场差异化、竞争错位化战略定位,发挥内外联动优势,强化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保险业对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的覆盖面和渗透度。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现代农业。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发挥商业保险作为养老体系第三支柱作用。鼓励保险业开发医疗、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产品。探索跨境车险、医疗保险、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等业务创新。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第四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一、着力培植上市资源,推动优质企业上市

抓住国家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资本市场改革重大历史机遇,落实“领头羊”行动计划,着力培育更多技术先进、成长性强的优质上市企业。坚持境内境外上市并举,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市场板块并重。完善政策扶持,加强后备资源培育,着力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切实解决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二、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市场融资能力

鼓励上市公司充分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公司债、可转债、定向增发、配股和优先股等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产业头部上市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核心企业产业整合能力,提升金融资源引导效率。积极支持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实施产业化并购重组,引入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整合。引入外资机构参与直接融资市场竞争,营造直接融资市场参与者多元生态,提升直接融资市场效率。

三、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债券市场创新发展

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创新类债券,包括停车场建设债券、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绿色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债种。支持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加强沟通联系,为企业发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驻穗金融机构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和结算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业务资格。

四、加强规范引领,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加大私募基金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依法依规在我市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私募基金。推动私募基金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基金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提升产业基金运营效率。支持私募股权基金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畅通募、投、管、退等各环节。强化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防控,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协作,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私募基金行业准入“照前会商”机制,依托广州市私募基金瞭望塔系统,建立全市私募基金招商风险体检机制,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五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一、推动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优化服务、增强动能

支持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目标定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