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集群强链”提升专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突出“项目为王”导向,围绕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以提升集群能级、创新能力、链条水平和优化生态为目标,实施创新强链、数字融链、转型延链、多元稳链、招商补链、生态畅链“六大行动”,努力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跃升,形成一批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为制造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三提升一优化”目标:
——集群能级提升。重点培育10个重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万亿级7个、5000亿级3个,力争形成2—3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打造30个左右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先导布局3—5个未来产业链。
——创新能力提升。围绕重点集群和千亿级产业链,统筹布局30个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或创新联合体,实施30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广应用3000个以上集群创新产品,集群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链条水平提升。集群产业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安全化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供应链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相适配,基本形成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稳固多元的供应体系。
——生态持续优化。集群内大中小企业实现融通共赢发展,产业链与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高效衔接、深度耦合、协同一体,集群和链条要素供给保障更加有力,集群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培育重点
按照“一群多链、聚链成群”的原则,围绕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万亿级战略支柱产业集群、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
(一)装备制造集群。做强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矿山机械、起重机械、工程机械等千亿级优势产业链,做大盾构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数控机床、3D打印、无人机等新兴产业链。到2025年,建成具有重要世界影响力的万亿级装备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二)绿色食品集群。做强冷链食品、休闲食品、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装备等千亿级优势产业链,提升烟草、酒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发展“药食同源”产业链,推动食品制造由“国人厨房”向“世界餐桌”转变。到2025年,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万亿级现代食品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河南中烟公司)
(三)新型材料集群。打造先进钢铁材料、新型铝合金、钨钼钛合金、尼龙新材料、新型耐材、超硬材料等千亿级产业链,壮大电子材料、硅碳新材料、镁合金、可降解材料等产业链,提升改造铅锌、银铜、黄金等传统产业链,培育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先进功能材料等未来新材料产业链。推动由基础材料大省向先进材料强省跨越。到2025年,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万亿级新型材料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四)电子信息集群。壮大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5G等千亿级产业链,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光通信、汽车电子等产业链,积极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卫星及北斗应用等未来产业链。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五)节能环保集群。做强节能环保装备、动力电池、光伏、风电等千亿级产业链,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氢能与储能未来产业链。加快由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大省向节能环保产业强省转型。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万亿级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
(六)现代轻纺集群。培育纺织服装、现代家居及家电等千亿级产业链,提升轻纺家居品牌化、高端化水平和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壮大智能家电产业链。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万亿级轻纺家居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七)绿色建材集群。培育新型玻璃及墙材、装配式建筑等千亿级产业链,加快水泥、普通玻璃等传统建材产业链转型升级,着力建设一批综合性绿色建材基地。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万亿级绿色建材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八)汽车制造集群。培育整车及零部件、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千亿级产业链,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到2025年,集群规模达到5000亿级,成为全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高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九)生物医药集群。培育生物医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等千亿级产业链,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由点到面”全方位提升。到2025年,集群规模达到5000亿级,成为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十)现代化工集群。培育现代煤化工、高端石化等千亿级产业链,发展氯碱化工、氟化工、功能材料等特色产业链,推动传统化工加快向精细化工转型,提高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5000亿级现代化工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应急厅、生态环境厅)
三、主要任务
按照“锻长板与补短板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六大行动”,提升重点集群、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一)创新强链行动。提升集群协同创新水平,优化集群创新布局,推动建设沿黄科创带,布局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培育新型研发机构,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培育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加强基础应用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发布“四基”(工业领域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清单,强化联合攻关,着力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鼓励集群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品研发。发布集群创新产品目录,完善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奖励政策,强化新品推广应用。建设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数字融链行动。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提升集群产业链融合发展水平。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5G+”“人工智能+”计划,推进传统产业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育一批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布局新基建,推动5G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建设,培育发展关联产业,推动企业上云,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积极创建国家级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等),打造一批5G、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通信管理局)
(三)转型延链行动。开展新技改提升行动,加快传统产业链转型升级,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全覆盖。发展绿色制造,提高集群清洁生产水平,优化用能结构,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节点,实施制造业集群低碳减排工程,发布新一轮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产品指南。提高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水平,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发展节能环保和再制造产业。提升传统产业集群精深加工能力,推动产业链向终端、高端环节延伸,鼓励传统资源型集群加快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四)多元稳链行动。实施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打造一批“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大企业将省域内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体系,提高产业链和供应链本地配套率。加强产业链备份和灾害应急物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集群综合性和专业性服务商,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做强集群发展载体,提升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推动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鼓励发展中小微企业园和专业园区。深化与国内重点区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供应链多元化,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五)招商补链行动。强化集群产业链式招商,绘制集群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梳理集群和产业链短板弱项,利用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郑州)承接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等平台,加强与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的交流合作,强化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与落地。发布先进制造业集群招商引资指南,有序引导各地承接产业转移。针对产业链缺失的关键项目、技术、平台和人才,鼓励各地探索试行招商引资“揭榜挂帅”制度,对引进的重大补短板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六)生态畅链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畅通供应链、保障要素链、完善制度链,构建集群产业链生态圈。制定重点产业链紧缺人才清单,强化国际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和培育。制定产业链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和“白名单”制度。强化集群用地保障,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重大项目落地保障能力。实施环保差异化管控,确保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生产经营。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提高政府服务集群发展效能。(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商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创新集群发展治理模式,完善集群服务工作机制,实行“群链长制”和“盟会长制”,由省长担任总群链长,每个集群由1名副省长担任群链长,1—2家省直单位为群链长责任单位;组建重点产业链联盟,每个重点产业链设立盟会长单位,由相关龙头企业或协会等担任。实行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突出“项目为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项目为王”,围绕重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千亿级产业链,制定50亿元重大项目、关键协同配套项目和补短板项目清单,按照“三个一批”(集中签约一批,集中开工一批,集中投产一批)工作要求,强化要素保障,抓好滚动实施,加快聚链成群,提升集群竞争力。
(三)强化政策引导。利用现有产业政策、专项扶持资金等,着力支持集群和产业链重点企业、项目、载体平台等。发挥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作用,破解集群发展中关键项目资金难题。优先支持郑州电子信息、洛阳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各地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特色产业链条,支持各地参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
(四)形成推进合力。各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形成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和综合评价机制。大力培育集群促进机构,积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作用。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交流推广与宣传报道,营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浓厚氛围。
附件: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重点产业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