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
来源:司法部 发布时间:2018-04-28 标签:涉外律师 标签:律师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司法厅: 为推进两岸法律界交流合作、密切两岸人员往来、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我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 ...
来源:司法部 发布时间:2017-09-28 标签:律师事务所 标签: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