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 中商官网
研究报告 产业规划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文库 数据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详情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等 发布日期:2018-01-10 标签: 房地产

各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重大项目办,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综〔2017〕6号)等有关规定,对《北京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京财经二〔2015〕2255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