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
前言
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科技型基础性公益事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冲刺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实际,中国气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了《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并与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2016年7月11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根据部门、地方和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国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未来五年我国气象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十三五”时期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详情请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