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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6-12-26 标签: 十三五 气象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2月

第一章发展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十二五”时期,内蒙古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气象整体实力明显提升,“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展良好,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气象现代化体系日趋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

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688个苏木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和7482个嘎查村责任人组成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不断健全。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应急响应的联动机制更加高效。以气象助理员、信息员、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参与机制基本形成。75%的盟市和81%的旗县政府开展了气象灾害防御实绩考核。自治区、所有盟市和90%的旗县政府出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三级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城乡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明显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更加主动和及时,公众气象服务更加贴近民生,专业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灾害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减少10%,经济损失占GDP比例降低1.5%。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定在88分以上。

农牧业和生态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中央支持资金5371万元,专项资金从2011年的721万元增至2015年的1262万元,“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实施旗县数从2011年的9个增至42个。各级政府匹配建设资金达3068万元。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和气候与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演变规律研究,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论证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生态监测评估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气象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加明显。

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强化顶层设计,自治区、盟市政府成立了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机构,印发或转发了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与“十一五”时期相比,预报预测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基本建立了小时到月的无缝隙气象预报业务体系。暴雨、雷电和冰雹等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21分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小时晴雨(雪)、最高和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提高2.6%、17.2%和14.7%,气温预报的订正能力居全国前列。月气温和降水预测准确率提高1.1分和6.3分。气象要素预报精细到乡镇,天气过程预测延伸至30天,重点区域数值模式产品空间分辨率达到3公里。综合观测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乡镇苏木自动气象站全覆盖,雷电自动观测网基本覆盖,天气雷达覆盖率达到70%,建立起由卫星遥感与地面观测相结合的干旱监测网。气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了支撑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业务服务需求的统一数据环境。

人工影响天气整体实力得到提升。全区拥有8架增雨飞机、310部地面增雨火箭、587门高炮、62部增雨烟炉,基本建立了飞机、火箭、高炮、烟炉互为补充的空地立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形成了“三级管理、四级作业、逐级指导、区域联防”的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年均增雨14亿吨以上,防雹保护面积4500万亩,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减灾、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森林草原防扑火、水库蓄水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组建了10个创新团队,实施八大科研计划,立项872个,较“十一五”时期增长20%,投入科研经费4971.41万元,增长100%。获自治区和盟市科技进步奖5项。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投入应用,贡献率达到61%。大力实施“草原英才”、“骨干人才”、“整体素质提升”三项计划。硕士和博士达355人,增长95%。入选中国气象局“双百”人才和创新团队骨干成员3人,特聘高层次专家2人。评选学科带头人12人,首席专家8人。干部队伍性别结构、民族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更加优化。

气象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等9部气象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建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标准化技术标委会,编制1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和19项地方标准。出台自治区政府气象规范性文件7个,部门联合发文20个,部门规范性文件9个。连续五年被评为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基层台站面貌明显改善。完成86个台站综合改善,占台站总数67%。旗县局办公用房面积平均达880平方米,县以下艰苦站平均达630平方米。工作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区域间、层级间发展更加协调。

重点工程资金得到落实。“十二五”期间落实资金109568.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8033.22万元,地方投资51535.13万元。如下表:

第二节“十三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气象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实现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到2020年建成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事业结构,实现我区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实现气象大区向气象强区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攻坚时期。“十三五”时期,我区气象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面临新挑战。自治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也对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适应需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主动适应新需求,实现气象服务供给的“换挡升级”,提升气象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

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变化对气象现代化提出新要求。国家实施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公共数据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共享、“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这些为气象改革发展带来新动力、新机遇和新挑战,必须主动跟上科技发展的新步伐,强化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资料的应用,充分发挥气象科技的引领作用,提升气象科技对气象现代化发展的贡献率。

气象防灾减灾面临新挑战。我区气候复杂,气象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多,占各类自然灾害的90%以上,气象灾害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生产生活秩序带来的影响将更加严重,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难度也将不断增加,这些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大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有效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对气候变化面临新要求。内蒙古是气候变化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敏感区和脆弱区,气候变化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仅直接影响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对全国乃至全球气候变化、生态平衡产生影响,这些对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增强气候变化背景下天气气候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要求。内蒙古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安全不仅关系到边疆的政治稳定,而且关系到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这些对提升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强化生态气象业务服务能力,为自治区生态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和中国气象局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坚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全面加强气象部门党的建设,突出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气象信息化为基础,加快发展智慧气象,构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确保到2020年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不断提升气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把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安全作为气象发展的着力点,坚持发展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更好地保障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科学发展。要将气象现代化作为气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中心,始终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持续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转变气象事业发展方式,推动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发挥好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加快完善适应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体制机制,深化气象服务、业务、科技、人才、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坚持以气象法治保障气象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气象职责,依法管理气象事务,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活力和气象综合实力。

坚持统筹开放。秉持“开放办气象”的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务实交流合作,统筹部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着力激发气象事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构建气象服务新格局,推进气象信息资源更好地共享和应用。

第三节发展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从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气象事业发展规律,切实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理念。

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气象事业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气象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高层次人才带动,聚焦核心关键技术,破解制约气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增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协调发展。协调是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准确把握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主动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促进“区、盟、旗”协调发展,促进“东、中、西”区域同步发展,促进“业务、服务、管理”整体发展,促进“部门、社会、市场”共同发展,在增强气象现代化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软实力,着力补齐发展短板,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不断增强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绿色发展。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气象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紧密围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升生态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农牧林业服务、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环境气象服务和旅游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助力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建设美丽内蒙古。

开放发展。开放是气象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战略思维和全局视野,主动适应、深度融入气象科技发展趋势,全面服务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技和引智并举,统筹自治区内外、部门内外资源和力量,推进局校、局企等合作共赢,不断拓展气象发展新空间,推动部门气象向社会气象的转变。

共享发展。共享是气象事业改革发展的本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树立防灾减灾红线意识,统筹推进部门、行业、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信息共享,持续提高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和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让社会公众共享更高质量的气象现代化成果。

第四节发展目标

今后五年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人才体系、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气象现代化,实现从气象大区向气象强区的跨越。具体目标包括:

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多元化需求,以体系集约、技术先进、队伍专业、机制高效为标志的业务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以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为特征的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需求驱动、市场开放、机制灵活的公共气象服务多元供给格局逐步形成,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成“互联网+”公共气象服务共享平台。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众满意度保持在88分以上,公共气象服务效益显著提高。

气象服务相关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更加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立气象服务社会参与监督和评价制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气象服务市场初步形成。

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气象防灾减灾防御考核体系不断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联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不断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明显提升,公众覆盖面不断提高。

气象预报预测预警能力稳步提升。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到2020年建立气象预报精准、技术方法先进、众创平台智能、人才结构合理、业务管理科学的现代气象预报业务体系,业务整体实力达到同期全国先进水平。建成从分钟到年的无缝隙集约化预报预测业务体系,发展内蒙古精细化数值预报,气象要素预报产品空间分辨率达1公里,逐小时滚动。建立中短期预报(0-10天)气象要素格点/站点一体化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落区格点预报业务,构建较为完善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数值模式解释应用、动力与统计相结合等客观化预报预测技术体系。建立全区精细化预报和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业务平台。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预报员队伍。推进气象预报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动态检验评估、严格考核准入全方位科学管理。实现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89%,24小时气温预报准确率77%,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30分钟,灾害天气预警准确率较“十二五”提高5%。月降水趋势预测准确率72%,月平均气温趋势预测准确率80%。

气象综合观测能力大幅提升。建成地基、空基和天基观测综合集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全面实现观测业务现代化,观测要素、布局和时空分辨率适应预报预测服务需求。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运转流畅的气象观测技术装备保障业务体系。气象资料和信息网络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实现观测数据质量控制全覆盖,数据可用率达到99%,满足观测、预报、服务业务的需要。

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科技引领气象事业发展的作用得到提升,创新驱动气象事业发展的地位得到巩固。建立适应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体制机制,完善适应气象现代化发展需求、支撑有力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储备充分、梯次接续合理的气象人才队伍。人才的整体学历、年龄、专业、岗位等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的分布情况更趋于合理,职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状况与全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需求基本相适应,为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气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全区统一的气象大数据中心,健全气象信息业务标准规范体系,优化整合数据环境、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等核心资源,气象信息化集约度达到99%。构建以信息化主导,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互为补充的智慧型气象信息化体系。建立气象部门和行业气象数据开放共享机制,逐步提高气象业务、服务、科研、培训、政务管理的互联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为构建和发展智慧气象和自治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智慧战略提供全面气象信息支撑保障。

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效益显著。推进装备完善、技术先进、决策科学、作业有力的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完善业务链条,强化科技引领,提高综合效益,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安全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行业监管能力,使我区人工增雨累计影响面积增加10%,人工防雹保护面积增加5%,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水平和综合服务效益。

气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推进地方立法,使地方气象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气象法律制度落到实地。加强标准化建设,使内蒙古气象标准化体系更加完善。强化标准实施,使气象标准应用率显著提高。规范管理气象事务,将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等法定职责,使气象法治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气象局站综合能力普遍提高。着力推进气象机构综合改革,优化气象事业结构,促进综合气象业务发展;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的标准化气象局站。有序推进各级气象机构现代化进程,全区各级气象局站综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第三章发展任务

第一节构建气象现代化体系

为实现“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着力构建以下五个体系。

构建适应需求、特色鲜明、主体多元、监管有力的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各级政府、公众与各类社会组织对气象服务多元需求和内蒙古地域特点,完善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结构,发挥气象事业单位主体作用,建立精细化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业务体系,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向自治区和盟市集约,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服务向旗县汇集。研发、引进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巩固优化生态监测评估、牧业气象、气象灾害定量化评估、航空气象、新能源气象服务等优势业务,打造特色规模化服务品牌。研发、引进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强化提高农业气象、环境气象、林业气象、气象灾害防御等服务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引进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积极推进城市气象、交通气象、旅游气象、水文气象等业务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培育和支持气象企业、社会组织进入气象为农服务、气象信息传播、气象防灾减灾、气象科普宣传等领域服务市场,发挥气象服务企业对服务需求敏感、市场跟进快速、机制灵活的特点,推进建立公共气象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形成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合力,提升气象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贯彻落实国家气象服务相关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符合内蒙古特点的气象服务管理政策、地方法规和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气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气象服务社会监督和评价制度。

构建信息化、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地空天观测一体化、数据处理与应用综合化、观测与保障业务智能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构建部门主导、行业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气象观测业务新格局。建立资源集约、流程高效、标准统一的气象信息业务,增强气象数据服务软实力和科技内涵,全面提升数据综合服务能力。发展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的现代气象预报业务,构建从分钟到年的无缝隙集约化格点站点一体化气象预报业务,发展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和数据融合分析、集合预报、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客观化预测预报技术,建设开源开放的众创型预报业务平台,建设准确、及时、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业务,提高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完善和应用现代气象预报业务标准规范,强化检验评估和业务考核准入科学管理。

构建覆盖全面、技术先进、服务高效的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完善不同生态类型监测布局,实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沙地、农田等不同生态类型以及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生态监测全覆盖,提升生态重点区域监测能力。充分应用卫星(高分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综合监测资料,改进气象卫星遥感资料处理和应用技术,研发定量化生态气象评估技术,提升森林草原火灾、植被长势、土壤墒情、凌汛、积雪、湖泊、沙尘暴、城市热岛、地表温度、大气气溶胶以及整体生态环境评估等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水平。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研究与标准应用,建立和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技术体系,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水平,拓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领域。紧扣气候安全理念,开展气候资源承载力、气候容量分析评估和气候变化规律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支撑、决策咨询与服务工作。加强环境预报业务建设,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依托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实验室、外场科学试验区和重点工程项目,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技支撑能力。建立监测和评估一体化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业务体系,提升风电和光伏发电精细化预报服务能力,为自治区构筑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优质保障。

构建协同攻关、重点突出、支撑有力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强化开放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力量,协同开展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团队,力争在气象关键技术和方法上实现突破。完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业务应用协同发展机制,促进科研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对气象现代化发展的贡献率。坚持人才优先,建设人才高地,大力实施“一规划三计划”,构建有力支撑创新发展的人才队伍。引进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的带动作用,营造学科带头人和各领域骨干人才的成长环境。优化人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管理、具有创新精神和敢于担当的气象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岗位能力为依据的业务水平评价机制,营造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构建法治健全、标准规范、科学有序的现代气象管理体系。以气象防灾减灾、探测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为重点,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健全法规体系。加强各类标准制定,完善标准体系。着力推进以部门管理为主向部门和社会并重的综合管理转变,加强行政执法组织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区局指导监督,盟市旗县为主”的执法机制,强化气象社会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各层级业务、服务、管理的规范、流程和考核,形成科学有序、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节实施气象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着力推进六项重点工程建设。

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发挥各级政府在气象灾害防御的主导作用,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涉灾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联动,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与常态化的联防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多员合一”的气象助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助理员、信息员管理机制,多渠道发展志愿者队伍,发挥气象灾害防御专家、志愿者、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

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编制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防御规划,并依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制订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的主要气象灾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强化基于灾害性天气的影响预报和基于气象灾害风险的预警和评估,提升气象灾害灾前预评估和灾后定量化评估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加快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依托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形成纵向连接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横向联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一、畅通、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及时、高效发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建成智能化、网络化、标准化、地空天一体化及密度适宜、传输快捷、保障有力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健全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协作、部门保障与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装备技术保障业务体系。加强部门合作和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加强气象、农牧业、林业、水利、环保、交通、旅游等部门间合作,推进数据共享,发挥各部门建设效益,形成发展合力。通过合作共建方式,完善环境、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气象观测活动,使之成为政府部门开展气象观测的补充,延伸气象灾害监测覆盖面。全面实施现代气象预报业务发展规划,建成从分钟到年的无缝隙集约化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建立高分辨率数值预报模式解释应用、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和发展内蒙古数值预报模式为核心的客观化精准化技术体系。实现国家级业务平台本地化应用和建设开源开放的三级集约化预报业务平台。健全覆盖业务全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态、环境、水文、航空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

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工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加强内蒙古数值预报业务核心技术、精细化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技术、多源资料融合分析应用技术及大数据关联分析等技术研究。落实八项专业计划研究任务,持续提升生态与农牧业、人工影响天气、航空、能源、观测保障技术等特色业务的科技能力。搭建基于综合气象信息共享系统的众创型业务平台,为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创造条件。建立健全高层次专家、高学历人才等引进培养的激励机制,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职称及业务水平评审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工程总师制度作用,优化有利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工作机制。深化与高等院校和国家级业务单位的合作机制。重点建设适应发展、结构合理的复合型创新型预报、服务和管理人才体系。

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落实“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成资源高效利用、数据充分共享、流程高度集约的气象信息化体系。在国家和行业气象信息化标准基础上,补充细化自治区气象信息化所需的标准,构建由国家、行业和地方气象信息化标准组成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基于“全国综合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区统一的气象数据环境。建设满足业务、服务、管理不同需求的集约共享的基础设施资源池。集约整合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综合观测、公共气象服务等气象业务平台,部署横纵贯通的行政管理信息化系统。促进行业数据共享、融合,构建面向部门内外的气象信息共享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与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内蒙古气象信息化整体水平。

生态安全气象保障工程。针对自治区森林、草原、农田、沙地、湿地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生态脆弱区、敏感区、自然保护与重点生态建设区,开展生态环境演变规律、生态功能变化专项评估研究,加强生态气象监测预测预警评估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不同生态类型地面监测站网布局,增强卫星遥感数据分析处理应用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和重点保护与建设区监测评估能力。完善气候变化数据集,强化气候变化事实和变化规律的分析研究。加强气候监测预测和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方法引进、研究和应用,针对气候变化与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能源等热点问题,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特别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影响评估及未来预估,为自治区防灾减灾、经济建设、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科技支撑。引进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平台,加强环境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气象在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落实《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构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分析、条件预报、作业指挥、作业实施、效果评估、装备保障的业务链条。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观测、预报、指挥、作业能力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实验室和外场科学试验区建设。重点发展飞机增雨业务,控制地面作业规模,加大人工影响天气观测能力建设和作业效果检验、评估能力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技支撑能力和综合服务效益。

第四章重点项目

“十三五”时期,按照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人才体系、现代气象管理体系的总体布局,以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工程、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生态安全气象保障工程、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为重点,全面落实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生态建设与保护和农牧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等四个重点项目,项目资金合计为96858.95万元,分别由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各级政府投资。如下表:

第一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

一、建设必要性

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进一步提升气象观测、预报、预测、预警能力提出的新需求;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农牧业防灾减灾、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对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出的新需求;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增强可持续发展对进一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出的新需求;建设北方安全生态屏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进一步提升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提出的新需求;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提出的新需求,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二、建设目标和预期效益

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成地基、空基和天基观测综合集成,气象部门、行业和社会各方资源融合应用,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综合气象观测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高性能计算机,建设内蒙古精细化数值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实现多模式业务化运行,预报产品空间分辨率达3公里,重点区域1公里,时间分辨率达1小时,预报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的客观预报能力和环境气象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科学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等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相适应。生态气象服务等特色业务达到全国一流,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

工程建设总投资匡算54001.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7193.5万元,各级政府投资16808万元。

1.气象防灾减灾与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投资匡算5564万元。中央投资4780万元,占86%,各级政府投资784万元,占14%。公共气象服务基础业务平台建设。编制和完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与防御规划。建立交通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2.农牧业气象服务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投资匡算4600万元。中央投资4600万元,占100%。调整试验站网布局:以已有试验站为基础,建立布局合理、代表区域特色、手段先进的全区农牧林业气象科学试验研究基地,构建我区农牧林业气象、生态气象科学研究和业务开发的野外试验研究平台。以现有6个农牧业气象试验站为基础,依据调整建设的原则,原巴彦淖尔二级农试站升级为一级站,在通辽市新建1个国家二级农业气象试验站,根河、陈旗、巴林右旗、武川四个国家森林、草原、农田生态野外科学试验研究站纳入全区农牧业、生态气象试验观测站网,实现共建共享。

3.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投资匡算4166万元。中央投资4166万元,占100%。在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有机集成云量云高观测仪、天气现象仪以及蒸发、日照、冻土、辐射、电线积冰传感器,配备相应的地面综合观测业务软件系统,进一步提高国家级气象站自动化观测能力和观测精度。在灾害易发区域的雷电探测盲区增补12个、更新3个闪电定位仪,平均站间基线距离达到150公里左右,在呼包鄂等重点工业区建设30个重点区域的大气电场仪局地监测网,建设1个雷电监测数据处理系统,建成内蒙古自治区地闪雷电监测定位网,提高地闪定位精度和准确率。在大兴安岭林区、航天发射回收基地等重点区域升级布设15个三维全闪雷电监测站,进一步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警、雷灾鉴定能力。

4.高空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投资匡算990万元。中央投资990万元,占100%。保持现有L波段雷达探空系统稳定运行。在9个非GCOS高空气象观测站建设自动放球系统,取代人工放球。以气球探空为基准,有机结合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导航卫星气象观测(GNSS/MET)等遥感观测,实现直接观测和遥感相结合的综合观测。

5.天气雷达站网建设。投资匡算13680万元。中央投资8480万元,占62.0%,各级政府投资5200万元,占38.0%。在根河、阿尔山、二连浩特、包头等地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在扎兰屯、巴林左旗、正蓝旗、东乌珠穆沁旗建设数字化天气雷达,天气雷达覆盖率达到85%,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

6.GNSS/MET观测站网建设。投资匡算1586万元。中央投资360万元,占23%,各级政府投资1226万元,占77%。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和数据共享等方式,在94个国家级地面观测站建设GNSS/MET站,为开展全区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短期短时天气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信息支撑。

7.区域气象观测网。投资匡算11998万元。中央投资4450万元,占37%,各级政府投资7548万元,占63%。升级改造500个左右区域自动气象站,在经济较发达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流域防洪区、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典型生态区、生态工程区、生态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增补1258个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平均站间距达到17公里,呼包鄂等城市市区站间距达到5—7公里,建设自治区级中心站,形成稳定、准确、可靠的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站网系统。建立气象信息员、志愿者辅助观测机制,增强本地区更大范围灾害性天气信息的获取能力和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能力。

8.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投资匡算2972.5万元。中央投资2972.5万元,占100%。升级自治区级计量检定综合标准化实验室、东西部保障分中心计量检定实验室。建立旗县级气象仪器现场校准系统,具备对各行业部门自动气象观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及现场核查能力。完善自治区级地面、高空、天气雷达综合测试维修平台及移动维修系统,建设远程故障可视诊断系统,完善盟市级地面观测设备综合保障平台,为旗县气象台站配备保障维修工具。建立覆盖设备运行、数据质量、信息网络等各项基础业务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一体化监控平台。建立台站应急观测系统(便携式自动站)。

9.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投资匡算7560万元。中央投资6010万元,占79%,各级政府投资1550万元,占21%。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框架,细化完善涵盖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资源、业务应用、政务管理、信息安全、运维保障的自治区信息化标准、规范,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基于“全国综合气象信息共享平台”,规范数据服务接口,实现对业务、服务、科研、培训及行业数据的质量控制、产品生成、存储管理及共享服务,形成全区统一的气象数据环境。应用虚拟化、分布式存储、分布式计算等技术,集约整合现有资源,构建自治区级气象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池,实现资源的集中管理、动态调配、按需供给。基于标准、统一的数据环境,建设并完善观测、预报、预测、服务、信息等集约化的气象业务平台,部署政务办公系统。依托公有云资源,开展同水利、农牧业、国土、环保、民航等政府部门行业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建立面向部门内外的气象信息共享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构建全区气象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核心信息系统灾备中心,实现突发状况下核心业务和数据的快速恢复。升级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气象信息高速网络,构建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全区应急通信网络。完善全区高清视频会议会商系统。构建一体化、可视化的业务运维管理平台,提高科学管理运维能力。

10.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投资匡算500万元。自治区政府投资500万元,占100%。优化内蒙古气象局的计算环境,建设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等专业化数值预报模式。

11.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建设。投资匡算215万元。中央投资215万元,占100%。引进北京区域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完成在我区高性能计算机上的移植,通过模拟试验研究,优化模式框架和模式物理参数化方案,研究高空、地面、风廓线、GNSS/MET常规资料与区域自动站、飞机报、雷达、卫星等非常规观测资料的同化技术和质量控制技术,提高数值模式预报性能和预报准确率,预报时效达到120小时,空间分辨率达到1公里,时间分辨率达到10分钟。研究人工影响天气云物理模式、风能和太阳能模式等专业化数值预报模式与我区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的嵌套技术,开展方案设计及敏感性试验研究,经考核准入实现业务化运行,构建我区完整的现代数值预报业务体系。开展国家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多元数据融合分析、集合预报等技术研究,建成气象要素格点/站点与区域预报相一致的客观预报业务。建立区域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专业数值预报模式产品的预报检验平台,对各类数值预报产品和指导预报产品进行预报效果检验评估。

12.灾害性天气机理及预报技术研究。投资匡算170万元。中央投资170万元,占100%。利用天气学、数值诊断与模拟、统计学等多种分析方法,深入研究内蒙古主要灾害性天气和影响系统的发生规律和形成机理,建立各类灾害性天气发生的指标、阈值。基于集合预报产品,综合应用EFI指数、集合定量降水订正和多成员融合集成地形偏差订正、集合离散度、概率匹配、多统计量融合等技术,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业务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中短期预报业务能力。应用多元资料融合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发展突发灾害性天气自动识别和追踪分析技术,提升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客观化能力。开展DERF2.0模式解释应用技术方法研究,提升气候趋势预测、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重要天气过程预测客观化能力。

第二节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建设项目

一、建设必要性

近十年全区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93亿元,其中气象灾害损失为1305亿元,占90%以上。我区年均水汽输入量为约43323.21亿吨,而全区降水总量为3340.13亿吨,自然降水率仅为7.7%。全区耕地和草地每公顷占水量为534立方米,而中西部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每公顷占水量仅约为4~27立方米,年降水量在50~300毫米之间,我区水资源短缺状况日趋严重,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

人工影响天气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福祉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的一项公益事业,是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设科学、系统、高效的规模化人工增雨作业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目标和预期效益

通过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分析、条件预报、作业指挥、作业实施、效果评估、装备保障、安全管理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到2020年建成装备完善、技术先进、决策科学、作业有力的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使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整体实力和科技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实现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

投资匡算23900万元。中央投资9950万元,各级政府投资13950万元。

1.飞机作业能力建设。投资匡算12000万元。中央投资6000万元,占50%,各级政府投资6000万元,占50%。根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特殊需求,购置1架续航能力强、负载大、升限高、抗结冰能力强的多功能高性能作业飞机,承担自治区中部人工影响天气基地飞机增雨作业和云物理探测试验。购置1架运-12小型飞机,承担阿拉善盟和乌海的增雨任务。在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购置3架无人机,承担云物理探测、增雨作业、灾情调查等任务。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投资匡算6000万元。中央投资2000万元,占33%,各级政府投资4000万元,占67%。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统一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平台,实现全区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的上下互通、功能互补、规范集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的效率和科技水平。升级改造现有的视频会商系统、通信传输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数据库、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分析平台。

3.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系统建设。投资匡算2700万元。中央投资1350万元,占50%,各级政府投资1350万元,占50%。在全区建设12套多通道微波辐射计,119套全自动雨滴谱仪。

4.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库、高炮标准化作业点建设。投资匡算1000万元。各级政府投资1000万元,占100%。提升全区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标准,改造标准化高炮作业点592个,购置弹药运输车辆3辆,消除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储运安全隐患。

5.呼和浩特外场综合试验区建设。投资匡算200万元。中央投资100万元,占50%,各级政府投资100万元,占50%。在呼和浩特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外场科学试验区,布设20套雨滴谱观测站、1部多通道微波辐射计等。

6.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生态保护区、大兴安岭水源涵养地、阴山生态保护区人工增雨建设工程。投资匡算2000万元。中央投资500万元,占25%,各级政府投资1500万元,占75%。建设以飞机为主,火箭、烟炉为补充的空地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改造现有作业点,实现视频远程监控。建设高性能增雨火箭发射架300部,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业务系统和人工影响天气效益评估系统建设。

第三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一、建设必要性

《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我区目前尚无专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未解决,预警信息覆盖存在“盲区”。各部门和行业对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管理及发布缺乏归口管理,无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十分必要,且相当迫切。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具有跨地域、跨部门、多层级、多用户、相互联动等特点,统筹开展预警信息发布,迫切要求建设全区统一预警信息发布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规范。为确保基层应急责任人有效获取预警信息、追踪信息送达情况、了解相应处置状态、上报灾情及统计损失,迫切要求建立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为应急责任人提供便捷的预警信息接收工具。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建设目标和预期效益

依托全区气象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和气象预警发布手段,整合各级各委办局的信息发布资源,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公共信息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发布、高效管理、及时制作,能在最短时间内向各级政府领导、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公共信息和预警信息。系统建成后将作为各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统一、权威的公共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项目将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为终端建设目标,通过预警收音机、农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和北斗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等建设,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全区畅通、有效的公共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预警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和分散牧户,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全区各级政府决策指挥人员在预警信息发布后3分钟内接收到预警信息;应急联动部门在预警信息发布后5分钟内接收到预警信息;应急责任人在预警信息发布后10分钟内接收到预警信息;预警区域公众在预警信息发布后10分钟内至少可以通过一种手段接收到预警信息。

本项目建设依托政府应急指挥平台、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整合各级各委办厅局和社会各种预警信息发布资源,既充分发挥了各级政府、各委办局、社会媒体等各类资源的作用,又降低了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成本,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能够提升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使社会公众更快捷地获得更准确的预警信息,继而提升社会公众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

工程建设总投资匡算9106.45万元。全部为各级地方投资。其中自治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费1788万元,盟市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系统建设费2093.92万元,旗县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系统建设费5016.77万元,北斗卫星发布终端试点旗县建设费207.76万元。

建设自治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包括预警发布场所、基础支撑系统、预警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信息发布渠道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及标准规范建设。建设14套盟市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系统。建设102套旗县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系统。建设2个旗县北斗预警发布试点。

第四节生态建设与保护和农牧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建设必要性

内蒙古横跨三北、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是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区域,也是我国重要的农牧林业基地。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家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内蒙古期间要求,把祖国北疆的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对内蒙古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并先后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以及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农牧业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农牧业气象研究和试验、气象信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3年,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把内蒙古建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这对生态与农牧林业气象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也要求提升气象服务“三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生态与农牧林业气象业务现代化是气象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生态与农牧林业气象业务作为自治区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的特色业务,在自治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气象为农牧林业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内蒙古生态与农牧林业气象业务现代化是新形势下适应自治区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建设目标和预期效益

完善实施生态安全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完善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生态安全空间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提升生态安全气象保障能力。完善生态与农业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建立和完善自治区主要农牧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气象为生态和农牧业服务能力。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农牧业气象服务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

工程建设总投资匡算985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55万元,各级政府投资6296万元。

1.生态与农牧业气象观测能力建设。投资匡算4146万元。各级政府投资4146万元,占100%。优化生态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改进观测技术方法,建设农牧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逐步实现农作物和天然牧草生长发育、土壤水分等自动化观测。增加200个左右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在生态脆弱区、重点粮食生产区达到每个旗县3-4个站,基本满足干旱灾害监测和农牧业气象服务需求。建设“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内蒙古数据与应用中心”,形成卫星遥感数据应用服务能力。

2.生态安全气象服务保障工程。投资匡算3550万元。中央投资1550万元,占44%,各级政府投资2000万元,占56%。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生态安全空间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

3.农牧业气象监测预测预警评估服务系统建设。投资匡算1700万元。中央投资1700万元,占100%。建设农牧业气象预报预测平台、农牧业气象综合评估服务平台。

4.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业务体系建设。投资匡算300万元。中央投资150万元,占50%,地方投资150万元,占50%。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研究,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气候资源承载力及气候容量分析评估。开展气候与气候变化对生态建设、种植业结构和农牧业生产影响定量化评估。开展能源结构、生产消耗与大气环境容量关系客观化评价。开展风资源、太阳能、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潜力评估。开展极端气候事件影响评估。

5.环境气象预报体系建设。投资匡算155万元。中央投资155万元,占100%。开展内蒙古雾、霾污染天气发生发展规律研究,确定我区空气污染的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期,建立污染天气发生的指标、阈值。发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技术和霾预报预警技术,开展国家和区域中心的空气污染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技术研究,强化空气污染数值模式集合预报和中期概率预报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区域与格点/站点相一致的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客观化预报业务,预报产品精细到1小时、10公里,覆盖全区所有乡镇。深化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合作开展观测网建设、资源共享、大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建设等。

第五章保障措施

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既定目标,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做好自治区气象重点工程与《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国气象局《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程项目的对接,明确投资渠道,切实发挥建设效益。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做好本规划与《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好与总体规划的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制度,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标准,将规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年度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加强规划实施的咨询和论证工作,规范气象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第二节加大多元化投入力度

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坚持和发展双重领导、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进一步明确气象事权和相应的支出责任,破解资金要素制约,着力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机制和清单,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创新公平准入条件,拓宽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资金投入气象事业。继续实施重大工程和项目带动战略,以增量投资促进结构调整,加大向革命老区、国贫县(旗)以及艰苦台站的投资倾斜力度,推动气象事业均衡发展。

第三节加强党的建设

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各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别要加强基层气象台站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完成气象规划各项重点任务中的重要作用。

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