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