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2月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