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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促进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2 标签: 资源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11月,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被列为全国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促进管理区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管理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

管理区曾是我区最主要的工业基地之一,以采掘冶炼锡、钨等金属为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多年开采,资源逐渐枯竭,辖区内金属矿山已全部停止开采,经济发展陷入困境,民生和环境问题突出。国家确定管理区为全国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并给予扶持政策,为解决管理区发展的突出问题带来了重大的机遇,为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先导区创造了新的条件,为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新的动力。支持推进管理区的产业转型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美丽平桂,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探索一条符合区情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自主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转型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打造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突破口,以推动产业转型、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改善人居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全面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富裕幸福、美丽文明新平桂。

发展目标。到2015年,管理区基本形成以碳酸钙和稀土新材料、特色食品、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商贸物流、旅游健康休闲等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恢复。初步建成湘粤桂区域性现代化服务业新兴区和贺州市现代化副中心城区及贺州市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和谐。

到2020年,管理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健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优化型社会基本建成,城市聚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确保与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综合转型发展的示范县。

三、全面推动管理区的产业转型发展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引进、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工业的科技含量,优化发展生态农业和传统商贸服务业,增强发展内生力。一是大力推进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壮大产业规模,强化品牌研发,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完善城区矿区和农村商贸设施及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

全面构建接续替代产业体系。

1.加快培育打造工业接续替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碳酸钙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电子信息三大接续替代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特色食品加工、生物制药三大接续替代支撑产业,构建“三支柱三支撑”工业接续替代格局。重点打造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加强绿色矿山、矿山公路建设,提高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碳酸钙产业产品研发及质量检测中心。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城矿、城园、城乡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服务业长足发展,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和城乡、矿区劳动就业的支撑能力。一是支持管理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合理布局物流网点,建设贺州市火车站物流集散中心、碳酸钙产业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服务中心等项目,发挥沟通华中与珠三角的物流网络节点功能,推进跨省区物流发展。二是支持管理区利用废弃矿山突出矿产开采历史文化特色,加快建设矿山公园、森林旅游、温泉旅游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融入“大桂林旅游圈”,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打造华南地区重点旅游区。三是支持管理区加快教育、卫生、文化、金融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产业、金融保险和社区服务业,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努力培植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四、加快推进管理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优化城区功能布局。支持管理区利用老矿区工矿废弃地,高起点规划建设平桂新城区。主要发展“两心、两带、四轴、六区”,建设西湾大道、发展大道、工业大道、滨江南路、滨江北路、公园南一路等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建设,基本形成“五横五纵”的平桂新城区路网构架,完成集行政、商业、人文、宜居、和谐的新城区建设。

加快矿区城市化改造。大力支持管理区加快老矿区涉及群众生产工作和生活服务环境设施的改造建设。重点加强城区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建设供水水源和备用水源,完善自来水管网;加强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水平。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高标准建设管理区城区防洪及排水工程,提高抗灾能力。健全气电水供给和环卫绿化景观等市政配套功能,促进城市产业与人口聚集。建设矿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文化公园、体育公园、矿业遗址博物馆等公共文体活动场馆,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

建设快速便捷的交通体系。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促进管理区与周边市县的交流和提高区域内外通达水平。积极推进管理区环城市政道路网络、产业园区路网建设,重点园区与铁路联络线、永贺高速公路、物流仓储、平桂客运、货运站场建设,为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及政策,优先支持建设平桂新城区内部街区及至所辖分矿区和各乡镇间互通高等级公路,以及农村道路网络等系列交通条件改善项目。

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望高、黄田、公会、沙田等重点镇的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环卫、汽车站、污水垃圾处理、公厕、商业集贸市场、城镇拓展与风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卫生院、文化站、电影院等公共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城镇防洪、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土地整理、农村专业市场和农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棚户区改造。重点改造西湾、水岩坝、新路、望高等矿区的棚户区,面积约35万平方米,新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府主导的各类保障住房共53万平方米,安置矿区居民9100户。加大新建小区内部给排水、供电供气、道路、公共活动和环卫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及生活条件。

着力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积极培育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创业孵化器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以及工业接续替代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全力开发就业岗位规模,加强待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就近就地就业。支持管理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和职业介绍机构建设。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零就业家庭及矿区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灾害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全覆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建设一批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福利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社会救济机构,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重点支持管理区高中创建自治区示范高中工程和平桂二中、三中、五中、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等义务教育迁扩建工程以及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幼儿园等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以及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管理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重点扶持建设广西贺州矿业遗址博物馆和公共艺演、图书、影视服务设施。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管理区城区公众文化体育场馆建设和乡村篮球场、乡镇灯光球场等设施建设。

加强社会公共安全建设。支持管理区实施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能力,打造平安平桂,夯实社会公共安全基础。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推进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支持管理区申报老矿区及大理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石漠化治理以及尾矿库综合治理等项目,指导管理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矿区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实施城乡防洪以及山洪治理工程,实行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复绿,做好土地整治,促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及污水处理系统。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管理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重视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发展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小水电等再生清洁能源,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公共节能及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对敏感行业监管,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三废”治理措施,严控排放标准,实现减排目标。

七、强化政策扶持

实施行政体制改革支持政策。

1.加快推动管理区成为贺州市正式行政区,积极完善行政服务机构和各类基层公共服务管理机构,健全社会服务机制,提高社会科学管理水平,为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2.支持管理区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关政策进行扶持,对管理区在社会事业项目和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对管理区城乡及产业园区科技、教育、卫生、民政、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和就业、养老、棚户区改造、饮水安全、扶贫开发等民生保障,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实施财政金融扶持政策。

1.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延长对管理区财政转移支付的扶持年限,并不断提高资金支持额度。

2.加大自治区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自治区对应中央财政给予管理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按一定比例配套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

3.管理区得到国家专项补助的各类建设项目,按规定需要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自治区财政优先安排资金配套。

4.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平桂矿务局、西湾矿务局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后增加的财政支出给予适当补助,增强和提高管理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5.各类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适当降低信贷准入条件,增加对管理区工业、农业、城镇设施、生态、旅游、民生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优先满足主导及接续产业重点企业的信贷需求。

6.支持管理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给予的适度政策性专项贷款。

实施产业扶持政策。

1.在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管理区倾斜支持,对事关管理区城市转型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技改项目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2.支持加快平桂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产业用地指标和专项资金安排、产业集群打造、产品技术研发、园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积极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

3.对管理区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的技术研发,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专利,给予重点支持。重点支持资源性产业的循环利用,在确定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4.支持管理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支持、自治区补助,利用管理区原有工矿废弃地建设矿山公园景区、平桂矿业博物馆等项目。加大对管理区新农村建设项目扶持。

5.在管理区完成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予以支持。

实施土地和矿产开发扶持政策。

1.支持按管理区转型发展产业园区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城市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等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法适时调整城区和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支持管理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开发、区位调整等政策试点,尽可能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把管理区列入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项目县。

2.支持管理区采取整区推进方式开展土地整治,鼓励农业主体自发开展土地整治并给予奖补。

3.对自治区级及贺州市级在管理区范围内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耕地开垦费、排污费、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与中央结算后,自治区地方留存部分,以项目形式支持管理区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废弃矿山复垦利用、土地开发整理、植被保护、生态恢复和环保治理等工程建设。

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制度,实行矿产资源有序有偿开发。探索建立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出台扶持政策,以加快环境治理和帮助管理区解决因资源枯竭引发的经济衰退、职工失业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实施人才智力帮扶政策。支持管理区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自治区安排就业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拓宽引才思路,构建与珠三角地区人才互动合作平台,实现两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服务。

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的总协调,指导管理区编制好转型规划,并做好规划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管理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相关工作。贺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管理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管理区管委会具体实施。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贺州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快解决管理区经济社会转型、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区管委会作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认真组织实施管理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把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积极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努力开创管理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新局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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