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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08 标签: 教育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培训工作计划》经2018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培训工作计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和《中共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及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要求,为着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的食品药品监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综合素养、业务能力、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培训档案管理办法》《实训基地和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等5项培训制度,加快建立培训专家委员会、制定培训考核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培训责任与分工、组织管理、师资管理和激励考核等机制,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

2、推进课程设置和课件库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202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大纲》,结合本市食药监管职业化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为基础教材,制定课程培训大纲和培训课程,开发特色课程。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建设课件库,探索案例教学。

3、加强师资力量和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充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培训师资力量,加强培训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10家实训基地的管理,新增5家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和作用。

4、建立培训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局系统人员培训档案等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市公务员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系统、市干部培训中心培训系统共建共享。

(二)开展重点培训项目

2018年计划开展六大类47个项目、63个班次的重点培训,预计培训5100余人次(不包括市局机关干部食品药品监管应知应会培训),重点培训项目见附件。

1、主体培训。以区、街镇食药安办主任和局系统副处级、科级干部为对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为目标,着力加强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一是开展基层食药安办主任培训。对区食药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协调科科长、街镇食药安办主任进行培训;二是开展局系统第2期副处级干部轮训;三是开展局系统第2期科级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轮训;四是开展局系统党务干部实务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为主,着力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预计培训400余人次。

2、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以食品药品检查员为对象,着力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监管水平,进一步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全年计划开展药品GSP、GMP检查员培训班各5期、药品检查员培训班2期、药物GCP检查员培训班1期、医疗器械检查员培训班3期、化妆品核查员培训班1期等。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现场实训、模拟演练为主,并结合考试或考核。预计培训1700余人次。

3、专项培训。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骨干、执法办案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师资等为培训对象,着力提高专项工作能力,包括业务类和综合类培训。

(1)业务类:重点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食品药品抽检、执法办案、行刑衔接等内容,共21个项目,预计培训2000余人次。

(2)综合类:重点培训大数据应用、新闻宣传、人事、财务、保密、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共10个项目,预计培训800余人次。

4、局机关人员食品药品知识应知应会培训。由局组织人事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以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及监管实务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以APP线上培训为主要形式,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开展培训,并实施培训后考核。具体课程方案另行制定。

5、对口支援培训。由局规划财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市合作交流办对口支援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和对口地区食药监局需求,以送教上门和来沪挂职锻炼为主,交流分享监管实践经验,着力提高对口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干部能力。具体计划另行制定。

6、出国(境)培训。重点学习国(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管理以及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具体举措、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等方面的先进管理理念与工作经验。结合“蓝鸟”培训计划,组织局系统中青年干部出国(境)开展监管执法、审评核查、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方面的中短期培训,加大国际化监管人才培养力度。

(三)认真组织参加各类调训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等部门培训工作安排,选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加专题研修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轮训班、高级专家研修班、领导干部选学、双休日讲座等调训,按要求认真组织干部参加网络培训。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培训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监管队伍能力的有效手段,是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十三五”规划》的目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培训项目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整体部署、具体指导、有效推进。组织人事处定期召开培训联络员例会,加强工作推进。

(二)上下联动,分级培训

市局组织人事处要加强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各培训班的牵头处室要根据培训计划,细化方案,选择优质师资,实施培训任务。局科技情报研究所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培训相关保障,并按年度预算和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培训经费,每季度报告培训工作执行进度和预算实施情况,确保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计划确定的培训内容,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上下联动、分级分类对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干部培训管理工作。

(三)明确责任,从严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监督,年底要对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2018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培训项目表

2018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培训项目表
类型 序号 牵头部门 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 培训方式 培训总人次 期数 每期天数 培训时间 是否住宿 备注
(一)主体班 1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督查处(基层工作指导处) 基层食药安办主任培训 区食药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协调科科长、街镇食药安办主任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280 3 2 7月
2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局系统副处级干部轮训(第2期) 局系统副处级干部 集中授课/现场教学 25 1 3 6月 委托党校
3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局系统科级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轮训(第2期) 局系统优秀科级干部 集中授课/现场教学 60 1 3 8月 委托党校
4 直属机关党委(党办、机关纪委、工会、团委) 局系统党务干部实务培训 局系统党支部委员、党务干部 集中授课 100 2 2 5月 委托党校
(二)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班 5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药品GSP新增检查员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事业单位新增GSP检查员 集中授课 300 2 1 3月
6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药品GSP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 全市GSP检查员 集中授课 600 3 1 3月
7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化妆品核查员培训 化妆品核查员 集中授课 150 1 1 8月
8 药品注册处 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检查 GCP检查员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60 1 1 3月
9 药品监管处 药品GMP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 全市药品检查员 集中授课 130 3 1-2 3、6、10月
10 药品监管处 药品GMP新检查员培训 拟上岗新检查员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40 2 5-7 7-8月
11 药品监管处 药品检查员培训 局机关相关处室、部分直属单位、部分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人员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160 2 2 8、9月
12 医疗器械监管处、医疗器械注册处 继续教育基础培训 市区医疗器械检查员 集中授课 250 1 2 4月
13 医疗器械监管处 植入类产品监管要求培训 市区医疗器械检查员 实训/模拟演练 40 1 3 8月
14 医疗器械监管处 使用监管要求培训 市区医疗器械检查员 实训/模拟演练 40 1 3 11月
(三)业务类专项培训 15 政策法规处(国际合作处) 法制干部专业培训 全市法制条线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集中授课 60 1 3 6-8月
16 政策法规处(国际合作处) 外事干部专业培训 局直属单位外事分管领导及外事专管员 集中授课 30 1 1 11月
17 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生产规章规范性文件培训 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监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集中授课 100 1 1-2 10月
18 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储存运输服务经营管理办法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食品许可及监管科(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 80 2 1-2 6月
19 食品流通监管处 进沪食品、食用农产品登记管理办法 市局执法总队、区食品经营监管科(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 80 1 1 6月
(三)业务类专项培训 20 食品流通监管处 守信超市建设标准和审批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食品经营监管科(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集中授课 80 1 1 6月
21 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经营许可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食品经营许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集中授课 80 1 1 12月
22 食品餐饮监管处 食品餐饮监管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和注册许可科相关人员、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 100 1 0.5 6月
23 药品注册处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 系统内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人员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60 1 1 6月
24 药品监管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人员 集中授课 100 1 1 4月
25 药品监管处 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直属单位监管人员 集中授课 100 1 1 6月
26 药品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药化快检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基层监管人员、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 50 5 5 5-10月
27 医疗器械监管处 医疗器械抽样相关知识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医械科及相关人员 实训/集中授课 100 1 2 3月
28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药品流通监管骨干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药品流通监管业务骨干、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实训 100 1 2 6月
29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医疗器械经营监管骨干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骨干、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 100 1 1 9-11月
30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骨干 集中授课 100 1 1 3-4月
31 化妆品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 化妆品监管骨干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化妆品监管骨干、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实训 60 2 2 9、11月
32 稽查处(药械网络监管处)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市场监管局、街镇市场监管所 集中授课 300 1 0.5 2月
33 稽查处(药械网络监管处) 药品稽查执法实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师资 实训/分组讨论 60 1 1 9月
34 稽查处(药械网络监管处) 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办案培训 市局执法总队、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师资 集中授课 130 1 1 11月
35 稽查处(药械网络监管处) 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联合培训 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市检察院、检察三分院;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160 1 2 11月
(四)综合类培训 36 办公室 投诉举报工作培训 局系统、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人员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200 1 1 3月
37 办公室 保密教育培训 局系统干部职工 集中授课/实训 80 2 0.5 6月
38 办公室 政务公开培训 局系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 集中授课/实训 50 1 1 11月
39 办公室 统计工作培训 局系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 集中授课/实训 50 1 0.5 11月
40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局系统人事干部工作业务技能提升班 局系统全体人事干部 集中授课 20 1 2 5月
41 科技信息处 “药械化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构架介绍和大数据应用培训 市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 集中授课 300 1 0.5 3月 市局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
42 规划财务处 局系统财务培训 局系统财务人员 集中授课 23 1 2 5月
43 规划财务处 局系统内部风险控制培训 局系统内控人员 集中授课 28 1 2 8月
44 稽查处(药械网络监管处) 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培训 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集中授课 70 1 0.5 5月
45 新闻宣传处(应急管理处) 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言人暨应急管理培训 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和部分直属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新闻发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同志 集中授课/分组讨论 50 1 1 9月
(五)对口支援培训 46 规划财务处 对口支援培训 对口地区食药监局人员 送教上门 具体计划另行制定
(六)出国(境)培训 47 政策法规处(国际合作处) 国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培训 市局机关、相关直属单位、浦东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人员 考察访问 20 1 14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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