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浦东新区(自由贸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现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4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的方案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质量技监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质量技监工作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作用,实现改革新作为,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高供给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为目标,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监管格局,全面提升开放条件下的公共治理能力,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法治理念。遵循权责法定,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到于法有据、便捷适度、监管到位。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监管风险点,主动调整不适应新情况、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3.坚持制度创新。率先在监管体系、模式、标准、方式、手段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
4.坚持放管结合。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管住管好,以有效的“管”保障有序的“放”,通过有序的“放”与有效的“管”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
二、组织保障和职责要求
(一)成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质检总局关于自贸试验区的决策部署,负责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组长:黄小路
副组长:沈伟民、朱明、陈晓军、陶永华、陆敏、赖晓宜
成员:孟祥生、朱梓明、方晓东、夏建琴、崔启明、郭亦鹿、张丽虹、徐振兴、陶城、刘春扬、郑万军、周宗波、姚明光、朱学铭、钟小明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处,负责处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简政放权,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紧紧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产品“一企一证”,探索取消生产许可产品检验。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全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实践和制度经验。(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
积极运用协同监管、精准监管、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等现代监管手段和理念,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进行业自律,鼓励社会监督,建构社会共治格局,促使质量监管制度的现代化。对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计量、标准等实施情况建立完善分类监管制度,依风险程度高低确定分类等级,推动风险监管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强化结果运用,提高监管效率。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促使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创新企业战略,改革内部质量管理,设定高于法定要求的自律性规范,来更好地开展市场活动。探索审慎执法,区分不同情况,合法合情合理地妥善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推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力争日常执法检查要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处置投诉举报案件要做到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综合业务处、法规处、执法协调处牵头,各业务处室、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形成综合监管体系,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
全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形成覆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重点骨干企业的三大质量工作网络。对新技术、新工业和新兴消费品,区分不同情况,探索审慎监管模式。加强与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等合作,试点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预研,制定风险监控相关制度,探索完善风险评估方法,引导企业重视并加强风险控制。完善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诚信计量体系和制度建设,深入和有效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的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探索运用市场化、信息化和大数据等手段,通过进一步融合其生产制造过程信息、政府监管信息、企业质量信用记录等质量信息,探索建立重点产品质量追溯机制,为促进质量诚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开展制度探索。(质量发展协调处、产品监督处牵头,各业务处室、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探索开放新模式,提升质量技术基础能级
持续推进卫星导航与定位服务产品等国家质检中心项目建设和完善,推动关键领域高端检测能力建设,服务上海及华东地区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国家时间频率中心上海分中心”、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跨尺度微纳米测量仪的开发和应用项目”等国家计量重大专项和核电仪表、商用飞机等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支持自贸区率先开展“上海品质”建设工作试点,打造产品和服务精品。不断深化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及科研机构等全面战略合作,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NQI专项的工作,力争有新的突破。推动局属技术机构主动对接张江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研设施建设需要,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科研能力,努力提升上海质量技术基础科研水平。总结向南非国家计量院输出计量标准的经验做法,探索互联互通监管合作新模式,在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经济体的技术合作和技术交流。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能力国际互认,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科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直属单位配合)
四、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局的总体部署,坚定践行新的发展理念,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深化制度创新,使各项改革不断向中心目标靠拢。要结合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实际,通过改革,带动和推动各项工作,创新方法,应对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对照局《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7〕23号)任务分解表》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开展课题研究,掌握涉及质监职能的国际通行规则,查找制约本市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新方向、新举措。
(三)加强在法制、信息化、宣传、经费等方面的改革保障,更好的促进改革举措的形成和落地,扩大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创新的辐射和溢出效应。
(四)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全市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工作,阶段性提出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改革需求和改革举措,并及时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单位报送工作信息。
(五)建立健全改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改革举措阶段性评价,对出台的改革举措从改革深度和受众广度等角度进行分析和压力测试,为复制、推广改革经验和制度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
《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7〕23号)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改革任务 | 牵头部门 | 时间 节点 | 落实举措及计划 |
1 | 实施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探索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 | 产品监督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2018年底完成(2017年启动) | 1、请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上海自贸区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一企一证”制度,推进获证企业到期延续直接发证,探索取消企业审查中产品检验环节等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获得质检总局批复同意。(2017年1季度) 2、在上海自贸区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一企一证”制度试点启动。(2017年2季度) 3、在自贸区试点对所有申请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地核查合格后,取消产品发证检验。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的企业,提交承诺书和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后,免于实地核查和产品发证检验,直接发证。同时,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试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必要时在企业实地核查时(如果有的话)或发证后2-3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样。如果检验不合格,按许可证证后监管有关规定处理。(2017年-2018年全年) |
特定产品处 | 1、组织有关专家、监管人员、企业代表调研、讨论、研究许可改革措施,形成改革课题专题报告初稿,开展讨论,形成改革建议。(2017年1季度) 2、向国家质检总局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对改革措施进行评估、细化、完善,形成系统性改革文件试用稿,并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改革试点。目前并得到总局批复同意。向市审改办提出了申请,批复同意后正式在自贸区实施。(2017年2、3季度) 3、对可推广可复制改革措施形成经验,在全市推广。(2017年4季度) |
2 | 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首负责任制,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 | 特种设备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2018年底完成 |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探索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为基础的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体系。 1、研究调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方法。结合新发布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研究构建不同企业的管理责任体系框架和内容。(2017年3季度-2018年1季度) 2、在自贸区内,开展企业双重防控方法培训,并选择部分企业开展风险自评价、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工作。(2018年2、3季度) 3、总结企业特种设备双重防控试点结果,形成相关试行办法。探索建立不同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体系。(2018年4季度) |
产品监督处、质量管理协调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1、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将配合浦东新区商务委开展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工作。(2017年-2018年) 2、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工业产品等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责任追溯制度。(2017年-2018年) 3、市局监督处将会同浦东新区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继续完善《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明确监管重点,加强上下联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2018年) | |||
3 | 率先探索互联互通监管合作新模式,在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交流 | 认证处 | 2019年底完成(2017年启动) | 支持浦东新区率先开展“上海品质”认证试点,打造产品和服务精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多双边合作交流。(2017年-2019年) |
标准化处 | 探索标准国际化工作开展,深入推进中国-白俄罗斯超级电容公交车标准国际化试点建设,加强标准国际合作,推动中国技术、产品和标准走出去。(2017年-2019年) | |||
计量处 | 1、承办OIML证书制度国际研讨会,组织OIML成员代表参观市计测院,推动OIML各成员国重视和参与到OIML新证书体系的改革进程。(2017年2季度) 2、组织计量行政和专业人员赴德国瑞士开展计量立法、监管、技术合作方面的交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促进合作交流。(2017年3季度) 3、鼓励推动上海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获得OIML证书,减少国际贸易中企业重复进行型式批准,促使上海市计量器具产业国际化发展。(2017年-201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