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前海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事项和问题须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5年工作要点
为加快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努力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切实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以下简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打造成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标杆,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1.制定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列明的任务要求,结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实际,出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实施方案》。
2.推动《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创新政策落地。系统梳理《总体方案》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政策任务落实清单,限时尽快实施;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及中央驻深机构支持,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预期目标。
3.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落实对外开放、行政管理改革等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对由地方政府负责借鉴推广的6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要扎实推进,确保落地,产生实效。
4.建立落实《总体方案》的工作机制。探索与国家相关部委建立自贸区建设部市合作机制,建立市级层面(含中央直属单位)的磋商协调、部门协同和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等社会评价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责任明确、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创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
5.创新市场化政府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按照“政府职能+前海法定机构+蛇口市场机构+咨委会社会机构”的多元架构,创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治、善治。
6.深化行政审批管理改革。制定并发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行政权责清单,转变以行政审批为主的行政管理方式,推动负面清单制度成为市场准入管理的主要方式;调整、简化、取消、合并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前海e站通“并联式、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并快速推广应用至蛇口区块。
7.推行“互联网+”政府服务新模式。开展“前海电子税务局”一站式网络税务服务试点。建立移动终端网上行政办事大厅,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申报、审批管理标准化,力争无纸化办理率年底前达80%;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作,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业扶持等方面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
8.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以大数据为基础支撑,推进监管领域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化、精确化;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探索“一个部门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的监督管理新模式;研究探索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新途径。
三、研究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先行先试政策
9.研究试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研究制定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创新试点方案,试验集探索新型规则、推广通行规则、运行适用规则于一体的投资贸易规则新体系;研究制定更加开放、与国际接轨的负面清单,努力形成短清单模式。
10.加大金融创新开放试验力度。研究制定打通境内与境外、在岸与离岸、本币与外币的金融创新试点方案,试验跨境金融、离岸金融、货币金融制度创新;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模式研究,推动跨境投融资业务创新;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形成双向人民币融资渠道,深化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探索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推动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探索金融监管跨部门、跨市场协作的混业监管模式;建立自贸试验区投融资创新监测平台。
11.加快提高贸易通关便利化水平。启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按照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的“大通关”平台;实施原产地签证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口岸综合监管方案研究。
12.探索试验促进航运、船舶、港口产业发展的创新政策。落实国际船舶业、国际航运服务开放政策措施,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探索设立“中国深圳”船籍港,试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支持市场主体编制船艇交易的“中国指数”和“前海格式”;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统筹建设全球港口运营管理中心,申报设立中国(蛇口)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推行船舶“无疫通行”通关模式。
13.推进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对战略科学家、创新企业家、创业投资家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多层次的离岸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系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离岸创新创业托管模式;适应引进国际组织的需要,对自贸试验区内国际组织聘用的人才,进一步简化入境和居留手续;探索实施港澳特殊人才及家属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定居、居留政策。
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14.开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基础性立法。研究制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15.建立国际化高水平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各方面的支持,探索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涉港因素商事合同选择适用香港法律的可行性实施路径;扩大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等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国际公信力;依托在前海设立的中国自贸区仲裁联盟,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
16.提高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水平。研究制定支持前海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专项政策;推动粤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吸引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搭建集知识产权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等功能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平台,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法律资源库建设,建立完善对国际规则和外国法的查明机制。
五、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17.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突破;规划特定区域,建设港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港资企业参照内资企业管理的可行性研究。
18.重点引入香港专业服务业。研究将蛇口区块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试点范围的可行性,探索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为蛇口区块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的管理模式;研究制定支持香港专业人才便利执业的专项政策措施,为香港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片区开发建设提供便利。
19.加大对港资企业的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港资企业在前海建设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推动设立香港产业联盟,加速港资企业集聚,推动年内实现港企入驻累计2100家,累计形成3个港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合同利用外资70亿美元;建设前海全球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按照“港资建设、港企运营、港人收益”的模式开展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
20.推进服务要素跨境便捷流动。降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企业人员赴港商务签注门槛,为片区内重点企业聘用的非深圳户籍人才便利办理赴港商务签注;开展深港检测结果互认试点,在CEPA框架下,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香港企业在自贸试验区,按规定经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建设深港高速互通的信息通信环境。
六、强化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
21.拓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推动将蛇口区块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争取将放款主体放宽至香港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主体扩大至区内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研究深港企业间开展跨境委托贷款业务的试点方案;研究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与香港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22.深入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实施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规则;深入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和推进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年内核准试点机构不少于15家。
23.深化金融开放合作试点。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人民币股票;制定前海金融产品跨境交易服务平台组建方案,探索提供跨境产品发行、跨境交易结算及跨境服务合作等功能,促进在岸与离岸市场联动。
24.加快国际金融机构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资独资银行;探索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加快推进CEPA项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的设立;探索集聚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离岸证券交易中心(前海国际板或“丝路板”)可行性研究,探索深港共同资本市场建设的实现路径,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财富管理中心。
25.启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国际化保险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航运保险、物流保险、融资租赁保险、邮轮游艇保险、海上工程保险、大型海洋装备保险等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发展海外投资保险、海外租赁保险业务;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保险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积极争取在前海开展再保险监管改革创新试点,促进国内外再保险业务、机构、人才、技术逐步汇集前海,使前海成为全球重要的保险风险集散中心;争取保监会支持前海保险交易中心开展“原保险产品电子化交易”和“大宗保险产品采购电子化交易”创新业务试点;争取保监会支持招商局集团复牌“仁和保险”,批复设立1家再保险公司。
七、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战略支点
26.建设参与全球竞争的重大要素平台。发起设立国际性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设立相关国际合作基金,投资“一带一路”有关经合项目;支持国家级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永久落户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研究设立面向“一带一路”的要素交易平台。
27.打造国际交流与合作产业平台。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展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区地方创新合作的路径研究,制定与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合作与交流的平台方案;吸引中资海外总部、国际业务总部落户;支持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开发海外综合性产业园、港口、交易所等项目,形成以“飞地经济+双港联通+跨境金融”为特征的粤港经济外溢发展新模式;举办“一带一路”技术性贸易措施暨质量合作论坛。
28.支持西部港区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港口链原点。启动前海湾保税港区扩区工程,支持西部港区开展资源和股权整合;启动妈湾智慧港建设;完成海星港多用途泊位升级改造的规划与立项,打造招商局集团全球港口网络的指挥中枢,实现“港区一体化”。
29.拓展“一带一路”国际交往新空间。筹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多语种服务热线平台;办好世界信息峰会颁奖典礼;积极吸引各类国际经济、科技类社会组织落户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友城的联系与合作,推进与印度古吉拉特邦智慧城市合作项目;探索建设中印尼综合产业园;启动中国—以色列中心建设。
八、打造产业融合发展、跨境合作新载体
30.深入实施跨境电商试点。申报中国(前海)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联合香港贸发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前海深港澳国际电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依托现有跨境电商平台,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发展;支持建立跨境电商检测认证联盟,打造“便捷通关、品质电商”的深圳跨境电商品牌。
31.促进金融与科技、文化、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研究建立国际技术贸易交易平台;创新产业扶持方式,以市场化模式建立自贸试验区创新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区内具有创意创新价值的企业;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制定鼓励金融机构为文化产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和人才。
32.建设国家海洋金融要素集聚试验区。引进国际海洋金融机构;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研究设立国家海洋信托基金和中国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国际海洋资源交易所可行性研究;研究发起设立南海开发投资基金;支持境内外主体发起设立航运产业基金、船舶产业基金、航运新能源基金等;支持大型海洋企业集团构建海洋实业、金融与服务业三位一体的海洋产业金融示范区。
33.打造要素交易平台产业集群。支持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创新发展,增强交易辐射能力;打造国内投资级葡萄酒投资交易平台;支持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等香港企业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贵金属鉴证物流中心,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
34.建设国际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基地。依托全国网络空间安全产业联盟,设立国家级IT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信息安全实训中心和网络安全企业孵化平台;研究设立国际网络技术交易中心;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预警平台、基于大数据的自动渗透平台等信息安全新载体建设。
九、树立前海蛇口国际品质自贸新城新形象
35.编制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规划和产业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开发,先绿化、后发展的“四先四后”开发时序启动片区综合规划研究,科学安排空间与产业发展布局,进行土地利用优化调整,在产业发展、功能布局、土地开发等方面形成前海区块与蛇口区块一体化联动、差异化发展的新格局,探索高效利用空间、集约化发展的新模式。
36.推动前海区块新城建设实现重大突破。重新梳理制定前海2015—2018年开发建设大纲;落实2015年扩大投资工作方案,落实项目目标责任制;争取土地整备、航空限高、水环境整治、平南铁路拆迁、武警边防勤务等问题实现重大突破;建设前海总部经济集聚区和产业专项展示厅;组织开展新城建设大会战,推动市政道路、地下管网、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全面突破;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幅度提高建筑质量和建造效率;加快推进前海区块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确保实现“一年一个样”的变化。
37.加快蛇口区块滨海创业创新产业带建设。加快蛇口区块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打造高新技术产品入境维修示范区,构建自主品牌“走出去”的技术支持体系;统筹推进蛇口网谷、南海意库、海上世界、邮轮母港等核心载体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潮人码头、价值工厂、改革开放博物馆、QSI国际学校等重大项目存在的瓶颈问题,加快形成蛇口区块国际化社区新面貌。
38.启动绿色智慧自贸区建设。制定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方案,探索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高可靠性的绿色发展新模式,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咨询和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国际和区域合作;建设前海生态馆;开展智慧自贸片区规划研究,推进智慧企业建设,打造国际生态安全示范港,推进智慧港建设。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5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