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对各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