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司法厅: 为推进两岸法律界交流合作、密切两岸人员往来、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我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 ...
来源:司法部 发布时间:2017-09-28 标签:律师事务所 标签: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