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继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
来源:财政部等 发布时间:2017-06-09 标签: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