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
来源:财政部等 发布时间:2017-01-20 标签:城镇保障性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