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天府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09-07 标签:天府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