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
来源:民政部等 发布时间:2017-09-20 标签: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