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
来源:教育部等 发布时间:2017-05-23 标签:教科书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