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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6-11-15 标签: 十三五 计量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我区计量工作水平,结合自治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计量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区重点推动量传溯源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计量监督管理体系水平,着力解决我区计量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开展计量科技基础研究,提高能源计量、民生计量技术服务与保障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计量技术支撑。

——计量技术基础能力得到提升。全区“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3.8亿元用于提高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建成1个国家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全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达到88家,依法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05家;法定计量机构建立计量标准153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402项;授权机构建立计量标准80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57项,授权检定项目421项;法定计量机构从事检定人员1862人,其中拥有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36名,本科生396人,人员素质和文化水平结构较“十一五”期间大幅提升;技术机构、标准设备和人员素质基本能够满足我区经济发展对计量的需求,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五年来全区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共检定强检计量器具6916583台(件),我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了95%以上,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达到了95%以上。

——计量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办法》,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租车计价器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5项地方计量检定规程、2项地方校准规范,为我区开展新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维护社会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法规支撑。

——计量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持续对集贸市场、超市、医疗卫生、加油加气站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计量监督检查。5年来,全区共检查集贸市场18500家(次),计量器具180520台(件);检查加油站17653家(次),在用加油机47560台;检查医疗卫生单位2720家(次),在用强制检定医疗器具110518台(件);检查医疗餐饮业3102家(次),在用计量器具10562台(件)。坚决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营造了“公平、公正、合理”的民生计量环境。

——计量技术创新有新突破。“十二五”期间,计量领域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奖3项、完成计量科技项目研究课题8项、获得新型实用专利和发明专利28项。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完成全区69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技术日趋成熟。技术创新有效推进计量保障能力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计量工作面临的形势

计量是有关测量和测试的科学,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在科技迅猛发展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计量不仅是科学技术的基础、社会进步的基石,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公平贸易的基础,也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催生产业重大变革,不断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也给计量提出了许多新需求、新挑战、迫切需要计量在测量准确度、测量方式和测量数据方面不断提供更加精准、更加快速的服务,需要计量从质量技术基础角度,提供“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全溯源链、全系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中国制造2025”、建设质量强国需要完善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计量测试技术和测量设备研发,探索建立大数据平台,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加强国际计量政策沟通,实现国际计量互认,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提供计量技术支撑。

我区重点打造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需要先进计量技术提供助推和质量保证。但是,我区的计量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能力仍然不足。体现在计量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较低;计量人才特别是高层次计量人才缺乏;计量法规体系和监管体制还不完备;计量保障能力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快提高计量整体水平成为增强全区核心竞争力、提高综合实力、实现质量强区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要求为引领,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大局和质量强区战略目标,完善支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计量法规体系、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加强计量基础设施、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为促进全区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保障民生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计量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计量监督管理更加有力,计量技术服务和保障能力基本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1.计量基础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以上;自治区内量传溯源体系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内蒙古);完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计量领域科研任务25项;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内蒙古分站以及内蒙古标准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计量专业检测机构投入运行。

2.计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突破煤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的测量技术瓶颈,建立服务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计量测试服务平台。研究在线、动态和智能化等过程控制的计量测量仪器和计量技术与方法。建立煤化工、清洁能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平台,促进计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自治区计量量值的全国等效性;完善地方计量技术法规和规程。

3.计量监管体系运行高效有力

完善地方计量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以法治为基础的计量监管制度;加强计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计量许可网上审批;提高执法人员计量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民生计量、能源计量、诚信计量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建立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

建立自治区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和能源数据共享平台,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研究能源计量技术、节能技术、和数据应用,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市能源规划和节能监管提供数据依据和技术保障。全区煤化工、电力、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行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区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

统筹自治区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填补我区量传溯源体系的空白,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

自治区级计量技术机构:完善实验基础条件,开展新型实用型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检测工作,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100项以上,突出量传溯源计量技术与方法的应用研究,提升自治区量传溯源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适应全区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发展需求。

部门计量技术机构或计量站:完善实验基础条件,开展专业计量技术与方法研究等,满足本部门产业发展,特别是煤炭、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现代农牧业以及气象、电力、电信、铁路、交通等专业的计量需求。

盟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完善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实验条件,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300项以上,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计量需求。

旗县(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完善适应旗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实验条件,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500项以上,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计量需求。

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量传溯源所需的计量标准,加强对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采用先进的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提升与工艺控制、产品质量相关的计量技术保障能力。

2.搭建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自治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企业单位的计量资源,以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为主体,搭建功能完善的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科技文献、计量数据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促进计量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推动计量标准、科研成果和计量服务能力等信息化建设。

3.建立产业计量检测服务体系

围绕能源、化工、冶金和高新技术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计量检测服务;围绕自治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开展计量专项检测服务;围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开展计量个性化检测服务;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解决突出计量问题,开展全方位的民生计量服务。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特点,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专用检测装备,研究从原材料到产品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周期计量检测技术,为提高产品质量、实现产业精量化提供计量技术服务。

4.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

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和各盟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为依托,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建立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分析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动态、实时、在线监测,实现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有效管理;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碳排放量核查,促进节能减排;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和能源平衡测试、能源审计等技术服务;研究能源数据动态监控技术,进一步提高能源计量动态监控能力。

5.推动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对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推动大中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计量检测交流,提高自身计量检测能力;引导企业加大计量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引导新建企业、新上项目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二)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建设,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计量标准研发和标准物质研制

加快全区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发,加大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力度,重点研究建立一批新项目,填补我区在石油天然气大流量、清洁能源等方面的计量空白;加快研制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制药、新材料、煤化工、能源等领域的标准物质;逐步建立标准物质研究、研制机制。

2.加强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

结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积极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和能源化工等领域计量器具在线检测、煤矿安全监测、环境监测、新材料监测检定与校准方法研究;围绕全区新型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新型传感器技术、计量装置的技术研究;支持开展计量器具防作弊、在线计量检测、远程数据采集等实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将计量标准装置研制技术和方法研究纳入自治区科研项目储备库。

3.加强“检学研企”合作

构建计量科技创新联盟,促进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自治区骨干企业的联合,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以及高技术产业的计量科研工作,并对重点计量领域、重点计量专业、重点计量技术难题联合立项、联合攻关,共同研发;不断完善科研仪器设备的配置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机制;及时将一些实用型计量科技项目转化成测量能力或计量仪器设备新产品。

4.加强计量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地方性计量法规制修订

积极参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和国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等制修订工作;制定符合我区计量工作实际情况的计量法规;加大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制修订力度,并把发布实施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列入自治区级科研成果。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我区高校、科研院所及骨干企业计量技术中心,建设计量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的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计量院、高等院校、先进省市的计量技术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量值比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量值比对、大区间、省市间和大区内量值比对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内计量技术机构间的量值比对工作;加强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计量学(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建立我区计量专家人才库,为计量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计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计量许可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增加审批透明度;建立强检计量器具电子档案,实现强检计量器具信息动态管理。推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公示制度。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加强计量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人员计量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

2.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进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把诚信计量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息发布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并培育2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提高诚信计量服务水平。

3.加强重点领域民生计量监管

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加强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管。

在煤炭、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强对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用于安全防护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

针对群众投诉反映集中、隐患问题比较突出的民生领域,开展专项计量执法活动。建立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4.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依法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推进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能力,加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能效虚标行为。

5.加大环保计量工作力度

加强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引导企业配备、管理和使用好环境监测计量器具,提高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特别是在线监测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与合格率;建立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实现对废气、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有效计量,为建设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

6.持续推进民生计量工作

深入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持续开展计量服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等活动,注重民生工作的实效性,使人民群众从中得益受惠。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并积极推进统一标准配置“公平秤”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宣传;逐步实现部分与民众利益切实相关、关注度高、基层医疗等重点民生计量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并形成制度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计量工作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解决计量工作出现的问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等项目上给予立项、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要求,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计量基础设施的投入,支持改善计量基础环境设施,完善量传溯源体系。科技部门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支持检测技术研究以及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研发和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是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各级计量行政部门要始终坚持和不断强化,紧紧围绕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科学计量、工业计量等为宣传重点,注重正面宣传,加强舆论领导,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效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以“5·20世界计量日”、“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为契机,做好计量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计量,人人支持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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