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企业)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内相关司局应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质量。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6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