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7]18号)精神,我办上半年已积极组织各区农委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区(公司)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场进行了摸查和初步申报,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更好地做好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个以上;完成对2017年底到期的13个(2009年9个、2012年4个)示范场的复查,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8月15日—9月15日,指导和动员各区农委(公司)发动创建单位自主开展生产条件改造、装备升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等创建工作。
9月16日-10月15日,按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7年版)》(可在中国渔业政务网下载)相应标准进行验收和复查。
10月16日-10月31日,通过验收和复查的养殖场名单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官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农委(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场创建工作的领导,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及时解决好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推动水产养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依法规范管理。督促已创建和将创建水产养殖场依法建立健全养殖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细化养殖设施设备管理、水产品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病害防控、养殖废水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等制度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快推动水产养殖标准化进程。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加强养殖池塘标准化、规模化改造,完善循环用水、水质净化、废水资源化处理等设施设备,优化场区环境;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质量检测装备,推广物联网技术和相关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健康养殖保障能力。
4.抓好任务落实。各区农委(公司)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专门责任人,要综合运用各项宣传手段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要做到实地考核、逐条评价、严格把关、宁少毋滥,并对推荐结果负责。实行示范场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示范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再符合示范条件的,要及时报告我办,由农业部取消其称号,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
1.2017年申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2.2017年底到期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
2017年申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序号 | 区 | 养殖场名称 | 面积(公顷) | 批次 |
1 | 宝山区 | 上海沪宝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60.067 | 12 |
2 | 奉贤区 | 上海常奉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7.8 | 12 |
3 | 奉贤区 | 上海礼和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 13.333 | 12 |
4 | 嘉定区 | 上海万金观赏鱼养殖有限公司 | 22.333 | 12 |
5 | 崇明区 | 上海崇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49.07 | 12 |
6 | 崇明区 | 上海申发果蔬专业合作社 | 28 | 12 |
7 | 崇明区 | 上海农甸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37.6 | 12 |
8 | 崇明区 | 上海瑞钵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26 | 12 |
9 | 青浦区 | 上海彰显渔业专业合作社 | 34 | 12 |
10 | 大丰 | 光明渔业有限公司 | 1040 | 12 |
附件2:
2017年底到期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序号 | 区 | 养殖场名称 | 面积(公顷) | 批次 |
1 | 崇明区 | 上海鳌山水产养殖场 | 28.466 | 4 |
2 | 崇明区 | 上海裕安淡水养殖场 | 449.895 | 4 |
3 | 崇明区 | 上海崇明瀛东养殖场 | 80 | 4 |
4 | 崇明区 | 上海崇明区大新镇水产养殖场 | 1080 | 4 |
5 | 崇明区 | 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 | 100 | 4 |
6 | 金山区 | 上海荷风嬉鱼实业有限公司 | 30 | 4 |
7 | 金山区 | 金山丰泽淡水鱼种场 | 17 | 4 |
8 | 金山区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特种水产实验场 | 40 | 4 |
9 | 金山区 | 上海申漕特种水产开发公司 | 80 | 4 |
10 | 金山区 | 上海农好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15 | 7 |
11 | 崇明区 | 崇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20.87 | 7 |
12 | 奉贤区 | 上海百举全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101 | 7 |
13 | 奉贤区 | 上海青春对虾养殖专业合作社 | 21.3 | 7 |